试述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

513好学 2023-03-22 09:33 编辑:admin 291阅读

一、试述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职业药师资格证条件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201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9、20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10月19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3年10月20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科目包括哪些?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考试包括四科。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 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两部分内容)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参加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