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牧区振兴战略规划全文?

513好学 2023-03-15 01:08 编辑:admin 178阅读

第六章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节 加强农村牧区思想道德建设

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深入人心。通过苏木乡镇党委带嘎查村党支部、党支部带党员,深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依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学习讲堂”,组建“新时代讲习团”和“草原学习轻骑兵”队伍,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深入开展面对面、互动式宣传宣讲。建立覆盖苏木乡镇、嘎查村的网上“学习讲堂”微信矩阵和微信群,推送“每天一句”“学习微视频”等网上理论学习内容,广泛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

扎实推进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文化墙、生活日用宣传品等各类载体和文化阵地,具体生动地宣传核心价值观。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编写核心价值观教材,在幼儿园开设核心价值观课程,并逐步纳入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课程。发展新乡贤文化,从基层干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创业带头人等群体中发现和培育新乡贤,凝聚道德力量。

第二节 深化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

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乡村文明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开展扶贫政策宣讲进村、乌兰牧骑进村巡演、脱贫典型故事进村分享、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村、文学艺术工作者进村创作、励志主题电影进村展映等“六进村”活动。深入开展新农村新牧区新生活培训,对农牧民进行科学知识、法律常识、卫生健康等培训教育,提升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素养。

倡导树立文明新风。深化乡风民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嘎查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孝老爱亲、尊老爱幼优良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以基础设施共建、文明新风共倡、道德素质共育、贫困疾苦共助、经济发展共促为主要内容,深化文明单位与嘎查村结对共建活动,到2022年县级及以上文明苏木乡镇、文明嘎查村的比例达到60%。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22年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旗县达到12个以上。

第三节 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苏木乡镇、嘎查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牧区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入户工程、“鸿雁图书悦读”计划、广播影视固边工程、“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加强草原(农家)书屋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着眼于满足广大农牧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把“好不好”作为根本标准,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精准化。鼓励乌兰牧骑队员深入基层蹲点采风,因地制宜创作推出易于传播、轻便灵活、适合基层演出的文艺剧(节)目,每支乌兰牧骑每年至少新推出1台自编自演为主的文艺剧(节)目,每支乌兰牧骑每年为基层群众演出100场次以上。推进“网上乌兰牧骑”建设。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统筹农村牧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资源,组织动员农牧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嘎查村建立文化活动队伍,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扶持乡村建立文化大院、文化户及各类文化协会,加强业余文艺创作,扩大农牧民文化活动参与面。

培育壮大农村牧区文化队伍。建立苏木乡镇、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培养机制,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培育一批民间文化队伍及乡土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户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十佳”评选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完善乌兰牧骑深入基层“种文化”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文化工作者、文化骨干、业余文艺团体的教、学、帮、带以及对农村牧区特色“文化大院”“文化户”的文艺辅导,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开展乌兰牧骑与农村牧区中小学校“结对子”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文艺辅导。

第四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功能,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充分挖掘阐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少数民族传统节目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教育资源,开展灯会、庙会等节日民俗活动,引导农牧民在节庆活动中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健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大力支持蒙古剧、好来宝、二人台、漫翰剧等传统戏剧、音乐及曲艺的研究、保护、传承、创作工作。扶持发展民族民俗和乡村记忆博物馆,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庄保护利用。

传承发展红色革命文化。充分挖掘内蒙古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搞好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做好红色文化遗址、遗迹修缮保护工作,发挥其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和阐释民族文化的时代价值。加强文物利用、考古发掘和保护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抓好传统工艺、民俗等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传承人管理机制。做好“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的组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