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是由哪个部门管理?
你好,执业药师属于药监局。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考试的具体细节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2016年淄博考执业药师成绩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目前阶段是2016年,部分地区可以能还留有之前的成绩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本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例如登录到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找到北京地区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就能2014年的成绩。
友情提示:有些地区成绩查询有时间的,过期就关闭了就查不到了。
一般执业药师成绩查询时间在每年的12月份左右。
三、执业药师证归医院所有吗,院长要用我的执业药师证在外开药店,我不太同意,他就说这个证归医院所有。态
您好,执业药师证是您的私有财产,任何人无权滥用。不过您得罪院长后麻烦会接踵而至,建议您巧妙迂回。希望您能采纳。
四、请问执业药师注册是不是只有省药监局才能受理
执业药师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申办须知
一、许可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许可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四、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8、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6、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8、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变更与再次注册同时进行的,还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三)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执业单位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变更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还需要提供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7)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8)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9)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师注销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2、执业单位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身份证复印件;
4、《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操作提示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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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申请”栏目下根据注册类别点击“确定”或填写“资格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确定”
↓
如实、准确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点击“确定”
↓
打印所列表格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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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市设立的受理点办理注册审核手续。
提示:
1、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三年。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注册机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如果再次执业需要按再次注册办理。
2、再次注册的同时需要变更执业地区或单位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3、注册在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范围要注明“批发或零售”。在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或门店注册的,执业范围要注明“零售”。
4、持有专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再次或变更注册申请表时,应同时填写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资格证书号,执业类别应填写“药学与中药学”。
5、已具有从业药师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注册机构在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同时,收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其从业药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