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秘书是指较高级别的领导人或专家提供生活帮助和服务的秘书。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排领导或专家的起居、休息、医疗保健和各项公务活动的日程等。在我国,一般只有高级领导人或大机关才配备生活秘书。
据07年的《检察日报》说,按照规定只有副省级官员才能配备的生活秘书。在岁月稍早一些的过去,生活秘书其实就是首长的通讯员,负责首长的饮食起居、递送文件、传输口谕兼遛马等事项,偶尔出去给首长买包烟也是一路小跑。那个时候,从上到下都没有形成“生活秘书”这个概念。
领导生活秘书的工作职责是:
1、合理安排、提醒领导的日常工作时间和程序;
2、负责对外联络、媒体接待,做好公司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的整理;
3、协助领导对重要业务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4、接待访问领导的重要来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督办、协调及落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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