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海省卫健委投诉热线
青海省卫健委投诉热线为。
青海省卫健委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负责健康江苏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江苏建设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统筹全省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二、青海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即日起(9月15日起正式查分),2022年青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陆续向考生推送,考生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或官方小程序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
1、考生请于2022年9月20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2、军队人员考试成绩在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发布,请考生关注该网有关信息。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要求,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三、所有卫生专业卫生资格考试安排?
⑴ 2020卫生资格考试科目都有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注: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如下:
⑵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什么时候举行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考试时间为9月12-13日
⑶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什么时候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0、21、27、28日,临床医学、中药学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21、27、28日;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5月20、21日,具体时间如下:
⑷ 全国统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什么时候报名
2020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了!!
2020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2月24日-1月31日
(友情提醒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8.0-10.0)!!!
当前位置:首页>>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资料就在勤而获学习网(//qrh.100xuexi)--点击医学类
⑸ 2020・卫生资格考试时间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理白族自治州延期至2020年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7月3―7日期间到所在考点,为符合要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办理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考点于9月4―10日期间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为做好考试准备和实施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报名点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所有卫生专业卫生资格考试安排扩展阅读:
其他事项
1、按照卫考办通知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报名参加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请各县市、单位在资格审核中注意查看前期因年限不符合要求被审核拒绝的考生是否符合此次通知要求。
2、务请各县市、单位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及时把考试时间通知到考生,避免遗漏,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核把关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组织和考试实施期间的防护工作。
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⑹ 卫生资格考试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如何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些地方是直接发,有些地方是要本人去申请领取,所以建议您最好打个电话去咨询一下当地的人事局或者卫生局。
⑺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年有几次呀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技术”的两个级别考试;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⑻ 全国卫生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健医考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12-年初月份。
报名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二、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⑼ 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国家有哪方面的规定呢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安排时间为:5月26、27日和6月2、3日。更多信息可关注我方网站
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证书考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链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_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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