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具体内容及条件?

513好学 2023-04-18 15:55 编辑:admin 294阅读

一、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具体内容及条件?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非应介毕业生无单位盖张而且档案在自己手上盖章怎么办?

这个应该去当地卫生局,有当地卫生局和学校进行沟通,然后会给你盖章,让你继续考试的

这个你只能找个医院或者是诊所给你盖章都是可以的,但是你的档案需要存档到人才管理中心,才能够报名。

档案都不能自己保存的,把档案交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看下工作地的收不收,还要看下当地的能不能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如果不行的只能找个小的医院或者诊所看能不能给你挂靠报名

首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如果是应届毕业生的,无单位盖章的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所以如果是进入档案的话,还是请当地的单位机构盖章

这个无所谓的,找个中介或者熟悉的医院盖个章就可以了的。

三、2020年健康管理师的考试已经取消了吗?

没有,只是因为疫情原因延迟了而已,健康管理师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5月、8月、10月,考试时间在4月、6月、9月、11月。

全国健康管理师报名流程

一、在卫健委(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下设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或代理机构报名,需要考前一个月;

二、报名地点审核报名条件;

三、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一般在报名结束一周领取准考证;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卫健委或者其他机构安排;

五、考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和发放证书,一到三个月之间。

扩展资料: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三级)培训和考试: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4、照顾政策:在校生大二下半年学生可以进行报名鉴定(相关专业),学生须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健康管理师网-2020年4月健康管理师考试还能报名吗,最晚报

没有取消,只是延迟了。

原定2020年4月18-21日、7月25-28日、11月14-17日鉴定统一调整至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月7-8日进行,每个批次提供两轮考试。同一职业,每位考生只可参加其中一个批次一轮考试。

现阶段考试:

受“放管服”政策影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组织健康管理师的考试,正式退出目录;

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仍依据国家人社部发布的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实施;

改革后统一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所/人事人才中心统一进行组织考试,证书颁发后可以直接登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全国通用,无需年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健康管理师

是取消了的。

人社部在7月10日的时候,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

其中在附件中,健康管理师是在取消考试的名单里的,但是不是现在就取消,是有分批次的取消,应该是在12月31日前取消的,也就是说现在还是可以报考的,因为11月的时候还有一次的考试的。具体的考试信息建议你是咨询下中鹏的老师。

没有取消,正常进行,只是推迟了日期。

原定2020年4月18-21日、7月25-28日、11月14-17日鉴定统一调整至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月7-8日进行,每个批次提供两轮考试。同一职业,每位考生只可参加其中一个批次一轮考试。

是取消了的。

我前天刚准备咨询去报名,就得知人力资源和社保部取消了这个考试了,感觉还是很可惜的,听这里的老师说应该就这最后两次考试了,报名太晚了,哎,如果早些报名可能还能参加最后的考试,应该是为了控制这个技能师的人数保持它的含金量吧。

四、西安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9月4日西安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2020年度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为帮助大家了解,好学通网校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人考中心函〔2020〕32号),根据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现将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应试人员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参加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提前申领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并持续关注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状态。在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按照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国(境)外的应试人员,主动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至少提前14天到达西安市,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参加考试时提供考前7天的核酸检测报告。

三、考试当天考点不提供车辆存放服务,请应试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四、考试前,请应试人员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并接受体温检测,排队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应试人员考试当天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持“红色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应试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每个考点设置临时隔离点,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应试人员,在临时隔离点进行观察,经考点现场医务人员健康评估同意后,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试人员,考试当天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考点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可进入考点考试。

六、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低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核实身份证件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过程中,发现或应试人员本人报告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转移至隔离区域,会同现场医护、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进行研判和处置,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可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将进行体温复测。应试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耽误的时间,不安排考试补时。

八、如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悉告知书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考试前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将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并提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