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确不承认比特币挖矿的合法地位,风险与监管下的理性选择
近年来,随着数字货币的全球热潮,比特币挖矿作为其核心产业链环节,始终处于舆论与监管的风口浪尖,对于比特币挖矿的定位早已清晰——国家层面从未承认其合法性,并将其列为淘汰类产业,严格禁止新增产能,推动存量有序退出,这一立场既基于对金融风险、能源消耗与产业升级的综合考量,也体现了中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对创新与监管平衡的理性探索。
政策演变:从“默许存在”到“全面清退”的明确态度
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政策态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从早期相对默许到逐步收紧,最终明确否定的过程。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但并未直接禁止挖矿,而是强调“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的业务”,这一阶段,挖矿作为比特币产业链的上游,在部分地区(如内蒙古、四川、云南等能源丰富地区)得以快速发展,甚至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
随着比特币价格飙升,挖矿热潮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大量资本涌入导致能源消耗激增(尤其是高耗能的“挖矿”设备)、部分地区出现“以矿之名”的偷电、逃税等违法行为,且挖矿活动与实体经济争抢能源资源,与国家“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明显冲突。
2021年,政策态度迎来根本性转变,5月,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随后,内蒙古率先打响“清退第一枪”,要求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于4月底前全面关停;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强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浪费大量电力资源,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通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电力支持、场地支持、设备支持等服务,这标志着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从“限制”彻底转向“全面禁止”,国家层面不承认其合法地位。
不承认的核心逻辑:多重风险的理性规避
中国为何坚决不承认比特币挖矿的合法性?背后是对金融安全、能源安全、产业秩序等多重风险的深刻考量。
其一,金融风险与监管套利。 比特币挖矿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工作量证明”的竞争性记账行为,其产出物比特币不具备法偿性,价格波动剧烈,极易成为投机炒作工具,允许挖矿存在,可能为洗钱、非法集资、跨境资金转移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渠道,冲击国家金融秩序,2021年国内多地公安机关破获的虚拟货币洗钱案件中,不少资金通过“挖矿—交易—变现”的链条隐匿非法所得,监管难度极大。
其二,能源浪费与“双碳”目标冲突。 比特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电力,据剑桥大学比特币耗电指数显示,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中等国家全年用电量,双碳”战略背景下,高耗能、低产出的挖矿活动与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严重背离,此前,部分挖矿企业聚集的地区(如四川丰水期、内蒙古煤电基地)甚至出现“挖矿挤占民生用电”“以优惠电价吸引挖矿”等现象,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
其三,技术空心化与产业资源错配。 挖矿产业的核心是芯片设计与硬件制造,但当前国内比特币挖矿设备(如ASIC矿机)高度依赖进口,技术壁垒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国内企业多集中于“矿机销售”“矿场运营”等环节,属于产业链低端,不仅技术附加值低,还可能挤占本应用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与能源,不利于国内产业升级。
监管实践:从“全面禁止”到“有序退出”的落地路径
政策明确后,各地迅速推进比特币挖矿清退工作,形成了“全面禁止+分类处置”的监管路径。
在禁止新增方面,多地将比特币挖矿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业”,严禁新建、扩建挖矿项目,对在建项目立即叫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曾明确要求,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立即停止供电,确保“清零”到位。
在存量清退方面,各地结合能源禀赋与产业特点,分类施策,内蒙古针对“挖矿”企业聚集的鄂尔多斯、乌海等地,通过切断电力供应、拆除设备、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推动退出;云南则利用丰水期水电优势,引导加密货币“挖矿”企业向清洁能源转型,但最终仍要求全面停止挖矿活动。
监管部门加强对上游供应链的管控,禁止向挖矿企业销售矿机、提供芯片等核心零部件,严禁金融机构为挖矿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从源头切断挖矿活动的生存空间。
国际对比:中国立场的特殊性与普适启示
在全球范围内,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存在差异:部分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允许挖矿存在,甚至将其视为数字资产产业的一部分;另一些国家(如埃及、阿尔及利亚)则明确禁止,中国选择全面禁止比特币挖矿,并非孤立现象,而是基于自身国情的理性决策。
与允许挖矿的国家相比,中国拥有更强的产业政策引导能力和能源管控需求,挖矿活动的高耗能特性,与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直接冲突,而中国在半导体、新能源等领域的产业升级目标,也决定了不愿将资源投入低附加值的挖矿环节,中国对金融稳定的重视程度更高,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境性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国家监管体系必须防范的重

中国的实践也为全球提供了启示:数字货币创新需与实体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不能以牺牲能源安全、金融稳定为代价,监管并非扼杀创新,而是为创新划定边界,引导技术向绿色、普惠、可控的方向发展。
在创新与监管中寻找平衡
中国不承认比特币挖矿的合法地位,本质上是国家在数字经济时代对“创新”与“风险”的权衡结果,这一立场既规避了金融投机、能源浪费等潜在风险,也为区块链技术的正向发展(如供应链金融、数字身份认证、跨境支付等)腾出了空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监管的完善,中国将继续探索数字经济的创新路径,但任何脱离实体经济、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都不可能获得发展的土壤,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命运,印证了一个朴素道理:真正的创新,必须与国家战略同频,与社会发展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