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法考需要什么条件
一、参加法考需要什么条件
1、参加法考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法律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二、法律中业资格证书领取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律不得代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申请地司法局联系;
2、法考证书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须进行初始备案,请注意与申请地司法局核对;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局;
5、现役军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到申请地司法局领取;
6、港、澳、台籍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由司法部统一组织颁发,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同学,您好,2018年法考改革后,法考报名条件没有太大的调整,主要是区分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根据2018-2022年法考报名条件汇总整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1-4条,大家基本上都没什么疑问,大家有困惑的基本是第5条。这就是“新人新办法”的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这就是“老人老办法”的报名条件。
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政策要求,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这就是放宽地区的报名条件,“老人老办法”不涉及放宽地区的问题,只有“新人新办法”才会涉及到放宽学历为本科即可报考的问题。
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小兽特地整理了法考报名条件学历对照表供大家查看。
“老人老办法”是指:如果2018年4月28日之前入学,就属于“老人”,只要是本科学历就可以考,法本、非法本,全日制(统招),非全日制(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都可以报考。
“新人新办法”是指:如果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就属于“新人”,那就需要满足下面几种情况才拥有报考资格:
1.本科+全日制+法学专业,也就是根正苗红类,全日制法学类本科;
2.本科+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法硕学位,也就是镀金类,全日制非法本的需要取得法硕以上学位;
3.本科+全日制+非法学专业+三年法律工作经验,也就是实践类,全日制非法本并有相应学历学位,且拥有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4.大专/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也是可以报名啦!
注:这里提到的大专/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是指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按照“新人新办法”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只要考取非全日制法硕,取得学历学位后,就符合“新人新办法”的法考报名条件啦!
高度概括:2018年4月28日之前已经入学的或取得本科学历的都能考。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非法本的需要取得法硕及以上学位或三年法律工作经验。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历等同于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同样可以报考。放宽地区,报考条件一定时期内,适当放宽,仅需要本科学历即可。
希望可以帮到您。
法考客观题怎么提供证书
填写证书编号即可。法考客观题提供证书时填写证书编号即可,无需提供证书照片。还未拿到证书的,选“暂无毕业证编号”,随后如实选择暂无毕业证的情况即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