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会见人向县司法局或户籍地司法所出示身份证和罪犯亲属、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社会帮教人员出示身份证及制式公函,如实填写《远程视频会见申请表》,司法所告知会见人有关会见相关管理规定。
2、核实信息。县司法局核实会见人身份后,上传会见人身份证明图片,填写期望会见日期、会见原因和联系方式,通过系统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并以电话方式与监狱狱政管理部门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
3、审核答复。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对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予以验证,同时对罪犯是否符合会见条件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内答复县司法局。答复内容包括是否予以会见、不予会见的原因、予以会见的日期和时间安排、会见须知和注意事项等。对符合会见条件的,狱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会见监区,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准备工作。社会帮教人员申请的,须经狱政管理部门报监狱分管领导批准。
4、通知反馈。县司法局收到监狱答复后,应当根据监狱确定的日期和时间,负责通知会见人前来会见。未被批准的,应当向会见人反馈原因。
5、视频会见。会见前20分钟,监狱远程视频会见室工作人员应当开启远程视频预调试模块,与县司法局建立视频连接,双方进行会见前的确认和设备调试。确认无误后,监狱远程视频会见室工作人员切换到会见模式。会见开始后,监控平台计时、录音录像,监区民警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实时监听、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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