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每日备考【经济法】矿产资源法 矿区争议

513好学 2023-01-30 04:12 编辑:admin 154阅读

一、2019法考每日备考【经济法】矿产资源法 矿区争议解决

一、矿区争议解决

1、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争议: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

【注意】省内争议:当事人协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处理

2、跨省级行政区划范围的争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

【注意】跨省争议:省级政府协商→国务院处理

二、司法考试考的是哪14门法啊?最重要的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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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司法考试14部门法可以归纳划分为三类:

一、理论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职业道德、三国法,以理解为主;

二、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仲裁法,以识记为主;

三、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理解和识记并重。

司法考试主要是刑诉、民诉、行政法为主干知识考点,尤为重要,当然别的也是不能忽视的。考试分4卷进行,(1)试卷一考察科目《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2)试卷二考察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试卷三考察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试卷四考察科目。试卷四将考察科目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学理论功底。

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三国(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经(商法、经济法)、小法(法理、法制史、宪法、法治理念、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

最重要的是5大部门法。就是前面5个。

8大部门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三国、商经、小法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司法考试14部门法可以归纳划分为三类:

刑法、民法、行政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职业道德、三国法,宪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仲裁法;

最主要的其实是三大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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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5.5】

一、多项选择题

1.昌昌公司委托拍卖行将其房产拍卖后,按成交价向税务部门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3年后,县地税局稽查局检查税费缴纳情况时,认为该公司房产拍卖成交价过低,不及市场价的一半。遂作出税务处理决定:重新核定房产交易价,追缴相关税款,加收滞纳金。经查,该公司所涉拍卖行为合法有效,也不存在逃税、骗税等行为。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一/71)

A.该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B.该公司申报的房产拍卖价明显偏低时,该局就可核定其应纳税额

C.该局向该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行为违法

D.该公司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1.【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征收、法律责任)

【答案】ACD。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处理,其属于税务机关。A项正确,当选。

税务机关确定应纳税额时,应尊重市场行为形成的价格,纳税义务人以拍卖成交价作为计税依据,依法纳税后,该拍卖行为未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认定存在违法行为影响拍卖价格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原则上不能行使应纳税额调整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昌昌公司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才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B项错误,不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税务机关行使应纳税额调整权,应当受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关于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条件和期限的限制,因不能归责于纳税义务人的原因时,新确定的应纳税额,缴纳义务应当自核定之日发生,再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昌昌公司按期缴纳税款,也不存在计算错误等失误情形,更无偷抗骗税行为,稽查局加收滞纳金的做法违法,在税务机关无法证明纳税人存在责任的情况下,可参考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处理方式,另3年后,更不能加收滞纳金。C项正确,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加收“滞纳金”适用复议前置程序。D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