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放弃赔偿属于民法的什么原则?

513好学 2023-02-06 11:45 编辑:admin 248阅读

主动放弃赔偿属于民法的什么原则?

自愿原则

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行为是属于民事活动,受害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放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

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对车辆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若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多少维修费用;若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当前车辆价值是多少。

若人身受损,可以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人体构成多少级的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2、收集相关证据

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网页里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参考。

(2)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个人难以调取,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3)相关证据。证明能够得到损害赔偿的证据。

4、开庭审理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诉阶段。

5、判决

开庭后,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作为一个非法学专业的,司考要注意些什么?麻烦给些建议啊~

2011年的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对于每一个希望在2011年司法考试中有所收获的考生而言,从现在开始就需要为自己制定一个科学的复习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持之以恒地进行复习。如何利用好这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如何让自己的复习有一个质的飞跃,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好的复习效果,是每一位考生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我将同您一起开始这段充满了挑战的复习备考之路,与您一起感受奋斗的激情,解决遇到的困惑,把握正确的方向,分享收获的喜悦!

一、必要的心理准备

司法考试素有“中国第一考”之称,其复习的难度、广度、强度确实给考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考试不可战胜。任何一个考生面对司法考试,都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全力以赴、持之以恒地投入到复习备考当中,而在投入紧张的备考过程之前,大家一定要先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这是成功的第一步。

1、坚定的信念: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是一个持续而艰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由于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分散你的精力、也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让你考虑放弃,因此,从你在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道路上迈开第一步的时候,就一定要让自己坚持下去,在整个的复习过程中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前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干扰因素,但一定不能因此而轻易打乱自己的复习计划,更不能轻易放弃。这种克服一切困难的坚定信念,将是你走向成功的坚强基石。

2、必胜的信心:面对司法考试,困惑、犹豫、缺乏自信是很多考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在复习进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很多考生都会产生一种焦虑。其实,只要你能够掌握高效合理的复习方法、找到正确有效地复习资料,按照科学的方式进行复习,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困难。因此,在你复习备考之初就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选择,相信自己的能力,从而在整个复习过程中能够乐观地前行。2011年司考资料,华夏考资可以为大家提供,具体可以到华夏考资网站查看。

3、克服困难的决心:在复习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能着急、不能灰心。因为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理解、记忆的知识点数量较大,因此出现一些学习中的障碍或是记忆上的反复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复习就是一个循序、循环的过程,在不同角度和层面的重复之后对问题的理解将更加深刻。因此完全不需要为自己暂时的复习困难所击败,而是要在坚持的前提下积极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思考、多提问,当这个最困惑的阶段过去之后,你会感受到自己在复习中质的飞跃。

二、复习时间的安排

合理科学的复习时间安排,会使你的复习循序渐进地稳步进行,同时也会使你在复习过程中能够前后衔接,合理地解决知识上存在的障碍,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1、12―4月,打基础、做准备。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方向,对三大实体和三大诉讼法中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基础问题搞清楚,对重要的知识点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系统复习和强化记忆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个阶段可以听华夏考资整理的名师合辑录音,用这个打基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在这个时期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问题,因为司法考试理论性加强的趋势非常明显,运用基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现。此时的复习,最好能够先听一次老师的讲课,然后对课堂上讲解的问题进行消化理解,然后再带着问题第二次听课,从而最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在理解上存在的疑点。这个时期的复习一定要以理解为主,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记忆和练习,但最好能看一下近两到三年的真题,特别是要关注对这些真题的解析,将真题及解析当作复习中必不可少的教材来使用。

2、5―7月,全面复习,系统提升。经过在理论阶段的学习,考生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对考试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识点和基本的复习思路有了整体的了解。以此为基础,从五月份开始到7月上旬,就要进入深耕细作、系统复习和深入理解的阶段。此时要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托,主要是对司法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最细致地全面掌握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这个阶段,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每天既要有听课,同时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消化理解和记忆,记得我去年这个阶段,每天晚上都要到华夏考资下载新出的录音和讲义,顺便说下我是加入了他们的会员,现在回想,华夏考资还是很不错的,是个负责任的诚信网站。因为在复习全面展开之后,老师帮助你解决了复习的重点,并且对重点、难点和疑点都进行了分析,下一步就需要你自己将这些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因此每天的复习过程中一定要给自己留出课后复习的时间。同时,在每一个部门法学习暂告段落时,一定不能忽视练习题。因为最重所有的知识都要落实到试卷和试题上,充分地练习能够帮助你巩固知识,查缺补漏,还能够最有效地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个时候的记忆是一个循环重复的过程,在记忆过程中的遗忘事非常正常的,因此不要为此而过分担心。课前预习,听课、课后复习以及做练习题,都是一个反复记忆的过程,记忆是贯穿于整个复习过程之中的,因此不要因暂时的遗忘就产生焦虑情绪。

3、7―8月,融会贯通,综合串联。进入到七月份之后,复习进入了一个融会贯通的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最终将法条法理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

从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上看,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在一个部门法内部会将相关的法条综合考查,而且还出现了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案例。因此如果不能将知识点和法条综合起来,明白分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很有可能在考试中丢三落四,影响最终的分数。在这个阶段,有丰富辅导经验的老师会帮助大家整理、归纳、串联相关知识和法条,真正提高大家在实战中应用法条的能力。

这个时期同样不能忽视试题,而是要更加重视试题,不仅要通过试题查缺补漏,而且要通过试题了解命题的思路,掌握答题的技巧,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串讲阶段进行模考及讲评,能够有效地帮助大家发现自己在复习和解题中存在的问题,最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4、8月下旬―9月,最后冲刺阶段。此时需要把精力放在最能够快速提升分数学科上,例如诉讼法和试卷一的一些学科,此时老师也会更具针对性地为大家把握出题方向,进行科学和必要的预测,传授临场经验。大家要跟随老师将最重要,最可能考查的内容进行最后的整理和记忆,掌握有效地应试答题技巧,最终决胜考场。

这样的复习时间安排,符合司法考试复习的过程性特点和过关要求,循序渐进,不断深入,高效地整合了大纲、教材、法条与习题训练做题的关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使考生取得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

三、各阶段的复习资料和复习目标

1、理论提高阶段

复习资料:

辅导班授课提纲,一些重要部门法的基本教材,2010年的真题及解析。

复习目标:

本阶段以听课和自己的看书为主,侧重理解,不需要过多地记忆和练习。主要是对复习的方向和方法有一个明确的把握;对真题有正确的理解;掌握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提高自己将总则与分则、原则与具体制度结合起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系统强化阶段

复习资料:

各阶段老师的授课和课用资料(提纲之类)。专题讲座系列辅导书及配套练习、《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重点法条与考点大串讲》、《单元同步练习题集》。

复习目标:

本阶段是以听课为主,配合听课看些书、做些题,把司法考试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认真细致的过一篇,要准确掌握每一考点。在听课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结合听课把专题讲座看透、记准,在这个阶段适当做一些题,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应试技能,在实战中不断进步。

3、法条串讲阶段

复习资料:

听课时的笔记、专题讲座、大串讲等书目、红腰带等模考题。

复习目标

对以前所学进行消化吸收、总结整合。根据考察的侧重点不同,所有的内容可以分为以

下几部分:1、理论法: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职业道德;2、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三大诉讼法、仲裁法、行政法;3、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

在这个阶段,根据老师的讲授,参照大串讲,自己把各科的东西梳理一下,把相关的知识打成一片、连成一串,必须有个整体的把握,这样将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修养,才好背记法条,才能做对题目。这个阶段要做不少题,把自己的“考感”真正练出来。华夏考资提供的模考精讲可以让考生真正体验到考试的感觉,得到老师的点评,从而查缺补漏,提高应试能力。

4、考前突破阶段

复习目标:最后冲刺,记准最重要的考点和考法。

在这个阶段,自己的水平基本上定下来,但分数还没定下来,关键是记忆那些最重要的东西。司法考试拼得的不光是学问,更是记忆力。在这段时间,就要把精力花在能够很快捞分的背记性的科目上,比如第一卷,商法(经济法在一卷中)和三大诉讼法。同时要看看自己平时掌握不牢的东西和大纲新增的内容

四、基本的复习方

1、在听课之前最好能够将教材的内容自己看一遍,不需要做记忆性的工作,关键是熟悉和理解,这样在听课的时候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和进度,也更加有针对性,对于自己看书过程中不理解的问题就要重点去听,反复去听,并结合例题彻底解决。

2、应当有一个自己的总结笔记,对于自己感觉到的重点、难点、对一些问题的体会、总结都应该在自己的笔记中有所体现,这样在最后阶段的冲刺时,就能够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然后集中精力对这些问题再过一遍,既有针对性,又有效率。

3、一定要将看书、听讲和做题结合起来,司法考试命题有其自身的规律,出题有自己的特点,熟悉题型,熟悉答题思路非常重要,并且也有助于加深对教材和法条的理解

4、一定要勤思考、勤提问,开阔思路,加深理解。

最后想说的是,面对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考试,每一个考生都必须全力以赴,让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真诚期待您过关的捷报!

你还是找一个培训班系统的去参加一个班吧,就上那种最普通的班就行。给你个电话:62278428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在他们那里学的还不错。你可以先电话咨询一下。你咨询的时候就说你想报个班,但是呢什么也不懂。让他们给点建议。他们会和你说的很详细。哈哈。

复习司法考试一定要有一个规划,我给你一个计划如下:

第一轮基础复习

2 月25 日――3 月4 日法理学、法制史

3 月5 日――3 月18 日民法学

3 月19 日――3 月25 日商法学

3 月26 日――4 月8 日刑法学

4 月9 日――4 月15 日刑事诉讼法

4 月16 日――4 月22 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4 月23 日――4 月29 日民事诉讼与仲裁

5 月30 日――5 月6 日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5 月7 日――5 月13 日宪法、经济法、司法制度

5 月14 日――5 月27 日缓冲期(补充完成没有完成好的第一轮内容,并归纳重点)

第二轮重点综合复习阶段

5 月28――8 月12 日

第三轮冲刺阶段

8 月13 日――考前

零基础考生备战2011年司法考试计划

一、复习心态

(一)坚定的信念

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是一个持续而艰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由于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分散你的精力、也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让你考虑放弃,因此,从你在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道路上迈开第一步的时候,就一定要让自己坚持下去,在整个的复习过程中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前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干扰因素,但一定不能因此而轻易打乱自己的复习计划,更不能轻易放弃。这种克服一切困难的坚定信念,将是你走向成功的坚强基石。

(二)必胜的信心

面对司法考试,困惑、犹豫、缺乏自信是很多考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在复习进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很多考生都会产生一种焦虑。其实,只要你能够掌握高效合理的复习方法、找到正确有效地复习资料,按照科学的方式进行复习,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困难。因此,在你复习备考之初就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选择,相信自己的能力,从而在整个复习过程中能够乐观地前行。2011年司考资料,法华夏考资网可以为大家提供,具体可以到华夏考资网的司考资料栏目查看,华夏考资每年都会上千会员提供专业的服务,大量会员司考成绩400分以上。

(三)克服困难的决心

在复习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能着急、不能灰心。因为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理解、记忆的知识点数量较大,因此出现一些学习中的障碍或是记忆上的反复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复习就是一个循序、循环的过程,在不同角度和层面的重复之后对问题的理解将更加深刻。因此完全不需要为自己暂时的复习困难所击败,而是要在坚持的前提下积极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思考、多提问,当这个最困惑的阶段过去之后,你会感受到自己在复习中质的飞跃。

二、复习时间的安排

合理科学的复习时间安排,会使你的复习循序渐进地稳步进行,同时也会使你在复习过程中能够前后衔接,合理地解决知识上存在的障碍,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一)12―4月,打基础、做准备。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方向,对三大实体和三大诉讼法中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基础问题搞清楚,对重要的知识点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系统复习和强化记忆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个阶段可以参加华夏考资网的会员,听2010年的名师课程,用这个打基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在这个时期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问题,因为司法考试理论性加强的趋势非常明显,运用基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现。此时的复习,最好能够先听一次老师的讲课,然后对课堂上讲解的问题进行消化理解,然后再带着问题第二次听课,从而最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在理解上存在的疑点。这个时期的复习一定要以理解为主,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记忆和练习,但最好能看一下近两到三年的真题,特别是要关注对这些真题的解析,将真题及解析当作复习中必不可少的教材来使用。

(二)5―7月,全面复习,系统提升。

经过在理论阶段的学习,考生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对考试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识点和基本的复习思路有了整体的了解。以此为基础,从五月份开始到7月上旬,就要进入深耕细作、系统复习和深入理解的阶段。此时要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托,主要是对司法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最细致地全面掌握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这个阶段,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每天既要有听课,同时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消化理解和记忆。因为在复习全面展开之后,老师帮助你解决了复习的重点,并且对重点、难点和疑点都进行了分析,下一步就需要你自己将这些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因此每天的复习过程中一定要给自己留出课后复习的时间。同时,在每一个部门法学习暂告段落时,一定不能忽视练习题。因为最重所有的知识都要落实到试卷和试题上,充分地练习能够帮助你巩固知识,查缺补漏,还能够最有效地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个时候的记忆是一个循环重复的过程,在记忆过程中的遗忘事非常正常的,因此不要为此而过分担心。课前预习,听课、课后复习以及做练习题,都是一个反复记忆的过程,记忆是贯穿于整个复习过程之中的,因此不要因暂时的遗忘就产生焦虑情绪。还有,这个阶段,2011年辅导班也开课了,华夏考资也会上传最新的课件,大家就要开始用新课件,2010年的就不要用了。

(三)7―8月,融会贯通,综合串联。

进入到七月份之后,复习进入了一个融会贯通的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最终将法条法理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

从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上看,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在一个部门法内部会将相关的法条综合考查,而且还出现了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案例。因此如果不能将知识点和法条综合起来,明白分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很有可能在考试中丢三落四,影响最终的分数。在这个阶段,华夏考资网会提供法条串讲班的课件,老师会帮助大家整理、归纳、串联相关知识和法条,真正提高大家在实战中应用法条的能力。

这个时期同样不能忽视试题,而是要更加重视试题,不仅要通过试题查缺补漏,而且要通过试题了解命题的思路,掌握答题的技巧,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四)8月下旬―9月,最后冲刺阶段。

此时需要把精力放在最能够快速提升分数学科上,例如诉讼法和试卷一的一些学科,此时老师也会更具针对性地为大家把握出题方向,进行科学和必要的预测,传授临场经验。大家要跟随老师将最重要,最可能考查的内容进行最后的整理和记忆,掌握有效地应试答题技巧,最终决胜考场。冲刺阶段华夏考资网会进行模考及讲评,能够有效地帮助大家发现自己在复习和解题中存在的问题,最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这样的复习时间安排,符合司法考试复习的过程性特点和过关要求,循序渐进,不断深入,高效地整合了大纲、教材、法条与习题训练做题的关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使考生取得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

三、各阶段的复习资料和复习目标

(一)理论提高阶段

复习资料:

华夏考资网提供的辅导班授课提纲,2010年的真题及解析。

复习目标:

本阶段以听课和自己的看书为主,侧重理解,不需要过多地记忆和练习。主要是对复习的方向和方法有一个明确的把握;对真题有正确的理解;掌握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提高自己将总则与分则、原则与具体制度结合起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系统强化阶段

复习资料:

各阶段老师的授课和课用资料(提纲之类)、同步练习。

复习目标:

本阶段是以听课为主,配合听课看些书、做些题,把司法考试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认真细致的过一篇,要准确掌握每一考点。在听课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结合听课把专题讲座看透、记准,在这个阶段适当做一些题,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应试技能,在实战中不断进步。

(三)法条串讲阶段

复习资料:

听课时的笔记、法条串讲班讲义。

复习目标:

对以前所学进行消化吸收、总结整合。根据考察的侧重点不同,所有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1、理论法: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职业道德;2、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三大诉讼法、仲裁法、行政法;3、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

在这个阶段,根据老师的讲授,参照大串讲,自己把各科的东西梳理一下,把相关的知识打成一片、连成一串,必须有个整体的把握,这样将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修养,才好背记法条,才能做对题目。这个阶段要做不少题,把自己的“考感”真正练出来。华夏考资网提供的模考精讲可以让考生真正体验到考试的感觉,得到老师的点评,从而查缺补漏,提高应试能力。

(四)突破阶段

复习目标:最后冲刺,记准最重要的考点和考法。

在这个阶段,自己的水平基本上定下来,但分数还没定下来,关键是记忆那些最重要的东西。司法考试拼得的不光是学问,更是记忆力。在这段时间,就要把精力花在能够很快捞分的背记性的科目上,比如第一卷,商法(经济法在一卷中)和三大诉讼法。同时要看看自己平时掌握不牢的东西和大纲新增的内容。

四、基本的复习方法

听课之前最好能够将教材的内容自己看一遍,不需要做记忆性的工作,关键是熟悉和理解,这样在听课的时候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和进度,也更加有针对性,对于自己看书过程中不理解的问题就要重点去听,反复去听,并结合例题彻底解决。

有一个自己的总结笔记,对于自己感觉到的重点、难点、对一些问题的体会、总结都应该在自己的笔记中有所体现,这样在最后阶段的冲刺时,就能够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然后集中精力对这些问题再过一遍,既有针对性,又有效率。

一定要将看书、听讲和做题结合起来,司法考试命题有其自身的规律,出题有自己的特点,熟悉题型,熟悉答题思路非常重要,并且也有助于加深对教材和法条的理解

一定要勤思考、勤提问,开阔思路,加深理解。

1. 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对于考试至关重要,复习资料的范围应涵盖重点理论、近几年的真题、重点法条、案例等内容,但要注意精挑细选,切勿贪多求全。

2.合理分配学习的时间与精力,有限的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能平均分布。

3.要有针对性。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从来没有考过的内容上得不偿失。司法考试在重点内容的考点上有较强的重复性,因此,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对真题的了解,了解所复习的内容在历年考试中的出现频率。

4.把重点法条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在一起来学习。许多法律条文只有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该法条。而且历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解释的比重在逐年增加,有些法律的司法解释的考试内容,已经超过法律条文。尤其是在司法解释对法律条文作出变更或限定的关节点上,更要注意。

5.控制学习深度。司法考试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已经走向精耕细作的时代,也就是说,其考试内容在很多时候都要求考生有相当的深度,需要对一个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而不像有些法律,例如经济法、宪法,从直接对法条的简单理解就可以得到正确解答。而且,司法考试大量的题目是小型案例。因此,对难理解的重点法条,需要通过案例来解释和说明,这有助于考生深入学习难点,并培养解答案例题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