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考典是不是不要激活码也能下载全部题库

513好学 2023-09-03 22:47 编辑:admin 2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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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法的现代化

一、试题精讲

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一/14.单选)

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

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

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考点】法的现代化的类型

【难度】渗肆★★

【答案】C。 解析: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一般是在外部环境的强有力的作用下,在迫切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背景中展开的。其特点在于:(1)具有被动性。一般表现为在外部因素的压力下(或由于外来干涉,或由于殖民统治,或由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本民族的有识之士希望通过变法以图民族强盛。(2)具有依附性。这种情况下展开的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法律改革的“合法性”依据,并不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它的服务对象的合理性。(3)具有反复性。由于法的现代化不是社会自身力量演变的自然结果,所以,在通往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的本土文化与现代的外来文化之间矛盾比较尖锐,法的现代化过程经常出现反复。A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这种类型的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B项错误,不当选。

中国法的现代化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西方法律资源是中国法的现代化的主要参照。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一方面是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实的迫切需要,在这双重压力夹击下的现代化过程中,法制建设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和“功利”性。从清末修律开始,中郑陵国法的现代化一直是立法主导型,即通过大规模的、有明确针对性的立法,自上而下地建立全新的法律体制。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二、知识点总结

1.法的现代化的类型:

(1)内发型的法的现代化: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表现为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2)外源型的法的现代化:在外部喊喊戚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领域的变革与转型。通常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反复性,带有很强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

2.我国的法的现代化的特点:

(1)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2)由模仿民法法系到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3)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4)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

四、【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一、试题精搭滚讲

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的说法,错误的是:(2018回忆版,多选)

A.法律规则在逻辑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上述任何一个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表述中,均可能被省颂友略

B.法律条文既可以表达法律规则,也可以表达法律原则,还可以表达规则或原则以外的内容,而规范性条文就是直接表达法律规则的条文

C.在诉讼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是一个法律原则,其行为模式为应为模式

D.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此,法律规则既可以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达,也可以通过法律条文以外的形式来表达,典型如判例和习惯

【考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难度】★★★

【答案】BC。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三要素,在表述中均可以被省略,在逻辑上缺一不可。A项正确,不当选。

规范性条文指的是表达法律规范的条文,法律规范既包括法律原则,也包括法律规则。B项错误,当选。

C选项前半句正确,但要注意,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是规则的逻辑结构,换句话说这些只用来描述规则,对于原则不适用。C项错误,当选。

规则和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二者可以随意对应,规则可以通过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条文以外的其他形式,如判例和习惯来表述。条文知樱余既可以表达规则这一内容,也可以表达规则以外的其他内容,如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等。D项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2.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一/54.多选)

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考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难度】★

【答案】BD。解析:根据“新三要素说”,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所谓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谓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三种。所谓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的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在实践中,法律规则的三要素在具体条文中都有被省略的可能。

故本题选BD。

二、知识点总结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1)法律规则 =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2)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3)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部分,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勿为模式”三种类型。

(4)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

(5)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在实践中,法律规则的三要素在具体条文中都有被省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