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规则?

513好学 2023-09-07 08:14 编辑:admin 201阅读

1、自觉服从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和其他考务工作场所的秩序。

2、持入场券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要求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其物品的必要检查。因安装心脏起搏器而不适合金属探测器检查的候选人,应在检查前陈述,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果你不事先发表声明,你将承担后果。

3、除2B铅笔、黑笔或签字笔、直尺、指南针、三角、无信封橡胶、透明文具袋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进入现场后,根据号码入座,并将门票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进行验证。在收到答卷和试卷后,您应在指定位置和指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门票号码、座位号等。如果答题单缺失、错误或难以辨认,影响评估结果,应征者应承担责任。

如试卷、答题卡发放错误,试卷书写不清、重印、缺印或缺页,请举手提问,并在考试前向监考人报告;检查后报告更换的,延误的检查时间不得延长;关于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人提问。听力测试时,不要问监考人,保持安静。

5、只有在发送测试启动信号后才回答问题。

6、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第一部分考试前4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后15分钟迟到的考生(听力考试外语部分14:45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可以交试卷。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离开考场。

7、在题号对应的答题区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区内与题号不对应的答案无效。不要使用指定以外的笔和纸,也不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8、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不低语、左右张望、做手势、做暗号,不携带、同行、剽窃或故意让他人剽窃,不抄袭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通过文具、文章等,不取试卷,在考场外答辩或起草试卷。

9、测试完成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写入。监考人依次收集完所有答案、试卷和草稿后,按照监考人的指示依次离开考场。

10、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廉政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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