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及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基础设立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合作基地、“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
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认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办学层次从本科生、高职生、专升本学生到研究生、政法干警、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考试)再到插班生、辅修、继续教育、培训事务等多向发展。截至2015年,学校拥有12个二级学院,3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1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600余人,30余个研究机构。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