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司考分几次考?
2次
从大的方面可以归结为8大部门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三国法、理论法、商经法。
2021年浙江司法考试主要有两次考试,分别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成绩保留一年,第二年直接考主观题即可。
一、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202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经济法-单项选择题(1.21)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一/69)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参考答案
1.【考点】税法概述(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答案】C
解析:个人所得税属于所得税而非财产税。A项错误,不当选。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即采用住所加居住标准而非国籍标准。B项错误,不当选。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C项正确,当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