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并施行。相比于1985年的《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办案(业务)经费的开支范围,将办案(业务)经费划分为基层司法业务费、普法宣传费等9大类,并进行了若干细分,涵盖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同时,将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经费支出纳入开支范围。
据悉,《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6日以财政部、司法部名义联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网站刊文称,《办法》的出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公共法律服务和保障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具体要求。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