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转辅警需要什么条件?

513好学 2023-09-01 13:46 编辑:admin 112阅读

一)参加过渡的人员范围 使用市政府核准的300名协警指标招聘的协警,交警支队协警,各城区政府或政法(综治)部门出资招聘交辖区公安机关使用的治安巡防员。

根据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招聘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辅警管理范围,因此,不纳入此次过渡范围。

(二)聘用岗位 在此次过渡中,协警原则上只能报考当前聘用的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允许跨单位报考。

(三)过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改革过渡: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治安处罚,或因其它违法行为曾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隐瞒严重疾病史或吸毒史的;

8.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过渡方案

市局公布过渡方案后,局属各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协警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应聘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愿参加本次过渡的协警,本人如实填写《桂林市公安局协警过渡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时所填报、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