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对于请求督促执行法院尽快执行的、请求纠正执行行为的申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适用前款规定。
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处理过的上述案件,不能再通过互联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诉,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但各方均需提供能证实其身份关系和委托关系成立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等材料。申诉人系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能证实其主体身份的材料。
前款中的法定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当事人委托其他公民代为申诉的,可到原一审法院申请网上视频接访,或者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窗口申诉。
三、申诉人申诉时应将前条能证实其身份关系和委托关系成立的材料、申诉状、原审判决(裁定、决定)和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不予重新审判或审查通知)或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裁定)、证据材料等的电子文档,通过互联网上传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
四、申诉人应按申诉信访平台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并确保所填信息与上传材料真实、有效。
五、为使你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处理,请注意下列可能不被系统接受的情形:
⑴不按系统提示操作,或未按系统提示进行补正;
⑵申诉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审查)或再审处理;
⑶反映的情况属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⑷反映的情况不属法院管辖范围。
六、当事人打开《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操作: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