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生考警校的利弊?
利:①每天都在锻炼身体,坚持下来能够提升身体素质。即使毕业之后不想当警察了,有一个良好的体魄对生活也是很有益的。
②女生当警察一般是在单位做文职方面的工作,相对比较轻松,工作也比较稳定,各方面福利待遇也不错。
③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弊:①我国的警校不多,而且比起男生,留给女生的招生名额有限。
②警校有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环节,对身体各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比如要求裸眼视力4.8,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等,最终能进入警校的女生少之又少。
③公安系统招聘是以男生为主,每年招的女生并不多。但每年从警校毕业的女生却不少,所以就业的时候压力会比较大。
利:锻炼个人能力,同时可以享受一番人生的历练过程,将来有机会考事业编和公务员。对于那种能吃苦耐劳,性格坚韧的女生来说,可以选择报考
弊:女生上警校太吃苦太遭罪,因为这是工作的需要,要练就一身很好的本领,因此说女生上警校当警察要做好一辈子吃苦的准备。
二、如何看待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看待。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利弊,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统一的法律资格考试制度,也有它的利弊。
首先说一下利的一方面,司法考试改革从本质上来说,从整体提升了从事法逗槐雀律职业群体的法律技术与技能,使法律行业这一职业越来越专业化,技术化。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明耐司法考试改革的变化,使许多非法本、非统招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司法考山早试了,接受法律教育学习的人也就会少了很多,不易于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建设,更不利于 法治国家的建设。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于司法考试改革的看法。
三、怎么看待司法考试改革,传言要限制非法本学生报考的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国所谓的“最难三大考”之一(司法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同样也曾经是最包容的国家统一资格考试之一,不问出身,不问专业,只要年龄达标,本事过硬,就能报名参加。而这次司考改革对明显是从根源上改变了大家对这项考试的看法,如果如上述推测所言,无工作经验报名者必须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这就意味着法学成考生、法学自考生、非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都不具备司法考试考试资格,如果这些人希望进入司法界工作,就必须经过研究生考试获得一个法学硕士或者法律硕士学位,才具有参加考试的资格,相当于本专业本科学生,他们取得入行资格(检察官资格、法官资格、律师职业资格)将普遍晚两到三年。如果两者都为研究生学历,本专业将比非法学专业学生多两到三次司考机会,对于这种通过率较低的考试,这几次机会的珍贵程度无需多言,能尽早通过司考,对实习、研考面试,更是含金量极高的加分项,因此,这种改革无疑是给整个行业竖起了壁垒。
在政策颁布之后,网络上针对此展开了热议。其争论焦点在于,添加这个专业壁垒的必要性在哪?支持者认为,本科四年的法学教育可以有效培养一个毕业生的“法学思想体系”,这个体系需要长时间的教育才能确立,缺少这个体系,就很难保证这些人进入司法界后能严格按照法条和司法原则处理问题。反对者认为,将通过司法考试的非法律本科毕业生定义为“死记硬背通过考试”是武断而缺少根据的,至于“法学思想”更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关系,侍塌司法考试作为一个准入考试,其考核要点在于对法条是否熟悉,对法律运用是否得当,对法律理解是否深刻,而通过司法考试正意味着这些能力的合格,不允许非法律本科的学生参加考试,是缺少根据的。
独角兽教育法考研究中心韩老师认为,一项资格考试,尤其是特殊行业的考试,其功能应当就包括了筛除“非专业,通过死记硬背意图通过考试”的人群,司法考试有四个科目,考察范围浩如烟海,考察题型多样,相对于其他行业考试的“理论+实操”体系,应当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优势,在缺少时间过渡的前提下,直接一刀切,这样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拿“专业素养”、“思想体系”说事,更是前谈稿缺少说服力的一种体现,君不见翻译资格考试对所有人展开大门,没有人站出来大声疾呼“考试者需要翻译素养!”,更是少见有人呐喊“教师素养”、“导游素养”,司法考试之后,如果想要走进司法界的大门,还有配套的公务员考试(针慧孝对检察官和法官)、检察官考试、法官考试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审核。这样在准入门槛上一刀切,的确不甚恰当。
司法考试将何去何从,官网还没有给出具体意见,之后的发展还来日方长,希望各位司考人不忘初心,将来能执掌国之重器,也希望各位非专业内的司考粉能有朝一日得偿所愿。过法考,就找独角兽,助你成就你法律人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