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税务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报考税务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税务师的报考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要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以是其他专业,也可以是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法学专业。同时要求考生必须要具备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从事的工作必须要与税务师的相关工作有关,例如审计、会计等。
除了了解报考税务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之外,报名税务师时还得注意以下问题:
1、尚未取得学历证的经济学、法学以及管理学的大学本科学生,同样可以参加税务师的考试。
2、参加税务师考试,应该提前了解报考条件、报考须知等等。
3、税务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后期还需要进行资料的审核,所以考生一定要把自己报名的资料准备好,并且一定要准备充分。
二、如何学习2023年税务师考试更高效?
1、跟着名师一起学,快速提升学习效率
有些人一开始就计划自己准备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但是学习到一半就容易掉队,不能按计划完成所有计划的考试科目。因为自学税务师考试难度比较高,有些人根本没有税务师的相关基础,自学很难理解教材,自然无法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所以建议这一类型的考生和行业内的名师一起学习,让专业的老师帮助你更容易的理解税务师考试相关的知识点。
2、学以致用,加强习题巩固
在学习课本基础知识的同时,也要学以致用,加强习题的巩固,在备考2023年税务师考试时,提前找一些辅助税务师考试的练习,建议使用网上题库,这些题库可以随时随地的使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练习。学完知识点后,大家还是有针对性的练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二、请问报名注册税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例如什么学历,多少年工作经验
详细的报名条件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考两科)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考四科)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
(四)有关报名条件的界定
1、“非经济类、法学类”专业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2、“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收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在“满X年”的计算上,可以计算到考试当年的年底。
3、“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4、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大专毕业5年、本科毕业4年、以此类推
三、报考注册税务师的要求是什么?
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5科”)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人员的条件:
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考《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需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一)“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三)“非经济类、法学类”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四)“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
(五)“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
(六)“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八)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