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理金秋助学条件?
1.新入大学和在读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及在读大学的且符合享受中央财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的职工子女。
2.考入大学(含大专、高职)的省、市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2021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的帮扶对象,包括本年度考上或已经在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就读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子女。
二、金秋助学申请条件2021
申请金秋助学的条件及金秋助学帮扶对象:
(一)金秋助学帮扶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二)阳光就业行动帮扶对象主要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建立档案参与助学救助:
1、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安排的技能培训或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拓展资料】:
金秋助学的申请程序:
1、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工会入户核查,并在所在单位职工集中地方公示7天后,上报市职工服务中心。
2、市职工服务中心对基层工会上报的帮扶对象再次入户核查,并在外网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金秋助学的申报资料:
符合子女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一新生和大学应届生填写《工会金秋助学应届生申请审批表》,并按照《申请金秋助学资料提交清单》要求提供资料。
2、大学往届回访生填写《工会金秋助学回访生申请审批表》,并按照《申请金秋助学资料提交清单》要求提供资料。
参加2016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绵阳户籍学生(不含军校生、免费师范生),可提出资助申请:(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3)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4)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5)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6)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新生可优先享受金秋助学资助金。
三、工会金秋助学标准
法律分析:(一)符合工会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继续实施“金牌蓝领”和“圆梦计划”。“金牌蓝领”计划的对象为今年新考上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圆梦计划”的对象为高校新入学及在读的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今年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和已在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就读的(含以前未接受过工会助学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符合全国级、省级档案的每人按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资助(市直标准为每人6140元);符合市级档案的每人资助5000元。
2、在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就学的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给予3000元资助。
(二)受疫情、汛情等影响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今年受疫情、汛情等影响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且造成生活困难(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但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子女,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四、开展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1】 各镇(街道)总工会、南江工业园总工会、市直工委会、基层工会:
为帮助我市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四会市总工会2017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帮扶申请条件
申请帮扶子女上学的困难职工所在的工会组织必须属四会市辖区内的工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四会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0%,即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
2.因天灾人祸、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工伤职工;
3.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肇庆市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后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加盖公章);
2.困难职工个人申请书,要用黑色毛笔或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列明困难情况,提出困难申请,单位盖工会公章);
3.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需正确填写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在“职工编号”一栏上方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4.填写《肇庆市工会助学调查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后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加盖公章);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7.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新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在读证明原件(在读生学生证每一页都要复印);如果暂未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在校证明或者学费单的,要单位开证明,但开学后要补回资料。
8.致困原因证明材料。低保户的要有“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每一页都要复印);残疾的要复印“残疾证”(“残疾证”每一页都要复印);如果人均月收入超过900元,需补大病诊断证明书、出入院记录。大病致困户附上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结算单(选取较大费用的几张,结算单必须是近期的,相隔一年以上的不受理)复印件即可;
9.收入证明(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清单,加盖银行公章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申请者即职工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需要本人重抄一次账号、签名、按手指摸于该复印件上,一式三份);
11.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12.旧生给四会市总工会或者四会市金秋助学协会写一封感谢信和上年度学习总结(要手写,要署名);
13.2017年金秋助学相关表格(《困难职工档案表》、《肇庆市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肇庆市工会助学调查表》)可到市总工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 。
14.相关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并按以上次序排列整理好相关资料,用回形针或者长尾夹夹好资料,一式两份。
三、资料提交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
四、资料提交办法
困难职工本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交单位基层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自行将盖好公章的资料送四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详情可致电四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咨询,联系电话:。
五、帮扶标准
经审核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可得到如下资助:
就读大学本科的,第一学年资助4000元,其他学年资助3000元;就读大学专科的,第一学年资助3000元,其他学年资助2000元;就读中专、中技的,每学年资助2000元。
六、报送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困难职工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困难职工的识别。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概念和标准,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之一的不符合帮扶条件:(1)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2)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2.请按照要求做好困难职工台账(《2017年工会助学调查汇总表》),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情况,做到对困难职工一个不漏、一个不误。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2】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60名。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审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复审;(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工会和所在乡镇(社区)工会审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复审。庆城镇城区内的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区工会提出申请。
五、申报资料
1、填写救助申请表;
2、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书面申请(A4纸);
4、家庭困难证明:困难下岗职工提供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提供所在单位困难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有低保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生本人或父母任何一方省内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
注: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六、报名时间
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6点,过去不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