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审计师的级别设置有哪些?
总审计师相当于审计局副局长级别,不是审计机关负责人
什么是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有什么不同?
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或全体所有者代表决定的,体现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制度,则是指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的治理结构下,由企业所有者在企业内部所建立的、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公司资本保值增值并由特定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等因素有机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的总称。
财务总监不同于一般的会计人员,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财务经理,他必须是公司财务资源调配的第一把关人,特别是对现金和中长期投资握有集中的控制权;必须能主导公司的会计及其组织体系,其工作是相对独立的。
国内目前对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界定和设置尚无统一的规定和一致的做法。
总会计师这一提法源自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进入市场经济以后,我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在对国企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同时,我国《会计法》又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制度是中国经济管理的重要制度,中国总会计师们在中国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较高,责任重大。
在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均被摆到了一个重要位置。 一般来说 ,二者的区别如表1-1所示。
注:我国 中央企业 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 探索 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在同时设置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职位并双轨运行的企业,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有现实意义的。
(1)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行政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存在监督与合作的关系,财务总监不能以上级领导自居,对总会计师随意发号施令,削弱总会计师的责任和地位。
(2)总会计师是沟通财务总监与企业经营班子之间的关系的桥梁或纽带,财务总监需要加强与总会计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企业最新动态和情况,以便对其财务活动做出准确判断。
(文章出处:《如何成为优秀的财务总监》第二版,贺志东著,电子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