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6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初、中级和高级审计师考试,都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6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
注:以上初、中级和高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