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标题或写“申请书”,或者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等。然后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正文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此致”“敬礼”等,最后署名、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