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草拟了《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10月1日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在法国巴黎出版的《救国报》上发表。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停止内战,抗日救国,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这个宣言对推动抗日统一战线工作和抗日救亡运动,起了积极作用
《宣言》还提出了抗日救国十条具体方针:
(一)抗日救国收复失地;
(二)救灾治水安定民生;
(三)没收日帝在华一切财产、充作对日战费;
(四)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粮食、土地,交给贫苦同胞和抗日战士享用;
(五)废除苛捐杂税、整理财政金融、发展工农商业;
(六)加薪加饷、改良工农军学各界生活;
(七)实行民主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八)实行免费教育、安置失业青年;
(九)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保护侨胞在国内外生命,财产、居住和营业的自由;
(十)联合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民众作友军,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民族和国家,对一切对中国民众反日解放战争守善意中立的民族和国家建立友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