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要求

513好学 2023-02-01 19:32 编辑:admin 248阅读

一、教师资格证体检要求

教师资格证体检要求如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二、重庆市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是什么意思?

就是从体检部门领到的体检表。重庆市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上面记录了你在每个科室所检查的项目,以及各个科室检查完的结果,有医生签字的那个原始体检表。

三、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有哪些?有什么要求?

想要考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小伙伴,不仅要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而且在通过考试之后还要完成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认定之后才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但是教师资格认定也需要符合条件,其中体检是必备条件之一,那么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有哪些?有什么要求?和上岸鸭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资格证体检内容包括普通的身体检查,包括内科、外科、眼科、鼻喉科、身高体重等;还有抽血检查,包括肝功能、血常规、肾常规等;还有心电图、尿常规等各项检查。

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部分):

1.癫痫病、癔病、精神病等疾病。

2.有结核病、支气管扩张等疾病且没有治愈的。

3.男性身高低于155cm,女性身高低于150cm。

幼儿园教师资格:男性低于150cm,女性低于145cm。

4.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的。

5.患有各种结缔组织类疾病等且有并发症的。

6.血压超过140/90mmHg、或低于90/60mmHg,并有器质性改变的,实际情况以医院认定为准。

7.两眼的矫正视力相加小于5.0的,以及其他视力功能障碍的。

8.两只耳朵的听力都小于3米,或者其中一只耳朵听力低于5米、且另一只耳全聋。

9.肢体脊柱方面的缺陷。

10.有严重的口吃等影响教学的。

11.有面部畸形、缺陷的。

具体的体检内容和规定以实际为准。

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及标准如上,大家可以作为参考,实际的体检项目及标准以官方为准。总之大家需要知道想要获得教师资格证,就必须符合体检标准,否则不能通过认定。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其他认定内容,欢迎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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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教师资格证时对体检的要求有哪些

具体各省份有一个标准要求,大体相同,您可以搜索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作为参考。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人社部【2010】12号文件,本条不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依据)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等

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