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内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详情参考:网页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也曾给过官方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的分类、条件、考试、认定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所以,非师范生可以放心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小编整理了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如下:
一、2019福建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2019福建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要求: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福建教师资格证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福建教师资格证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福建教师资格证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福建教师资格证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福建教师资格证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2019福建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非师范生和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的报考条件是没有区别的,非师范同样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的特殊性.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学历要求还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放宽到什么程度,要根据个人所具有的特殊技艺而论.而且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能放宽。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了有学历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这是和其他6种教师资格的显著区别。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也就是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学习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学生的特长和潜力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广泛,要求较高,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民的素质差异较大,因此,《(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4.担任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应为教育教学能力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硬件”,因为教师(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身体条件对教育教学效果有一定影响。《教师资格条例》第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身体条件主要是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国民经济部门需要的中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性质,决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实习和实际操作的内容较多,这些实习和实际操作任务是由实习指导教师承担的,这些实际操作教学水平,除了要有一定的学历作基础外,还要有相当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实践锻炼才能达到。所以,在《教师资格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中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普通话水平要求
《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学都应当推广使用普通话。《(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往越来越密切、范围越来越大,普通话作为交往的重要工具日益为社会所重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对推广使用普通话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师应当具有比其他社会成员有更高的普通话水平。
7.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学习、掌握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原理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根据这条规定和不同教师资格的不同要求、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和考查(考试)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