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实践能力是怎么考的?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编 写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并由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 力。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合格 标准由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 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护士执 业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是 考试命题的依据,其内容和范围体现了执业护士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完成护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根据护理工作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新技术的发展和护理临床实践工作的实际 需要,将适时地修订和完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考试方法:
(一)题型与题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全部采用选择题。试题题型采用包含临床背景的题型,主要使用A2、A3/A4型题,逐步增加多媒体试题,辅以少量考查概念的A1型题。
考试分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题量为120题。
(二)评分与分数报告:采用计算机阅卷评分。对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提供考生成绩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都是理论考试,采用机考的方式,就是在电脑上作答,是理论考试没有操作的
二、护师现场确认时间2023
护师现场确认时间2023如下:
各地护师考试报名确认时间是没有统一的,天津、上海、新疆兵团这3个考区采取线上确认的形式,其他考区均采取现场确认的形式,具体时间请以各考区通知为准。
护师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现场确认:各地区时间不同,查看各地公告。
网上缴费:2023年2月17-2月28日。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6-4月23日。
护师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16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用以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报名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护资缴费时间2023
护资缴费时间2023为2月3日至14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用以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报名条件: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