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邪乎是满语吗?
邪乎不是满语 ,这是地道的东北话 。表示很厉害的意思
二、河南话邪乎啥意思?
一直以为邪乎只是洛阳的方言,没想到是河南话。邪乎的意思大概如下:
1.形容某人说话夸大其词到极致、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不可思议,以致听者对其要表达的内容深表怀疑,从而在对第三者转述时、往往会用邪乎这个词。
2.对某种人为或自然的现象看不懂、不理解,都称为邪乎。
三、邪乎脸子是什么东西?
邪乎脸子是一种俚语,通常用来形容一个人的脸看起来不太自然、有些奇怪或者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样子。这种说法通常用于形容一些明显的面部特征,如鼻子偏斜、眼睛大小不一、嘴巴歪斜等。它可能也指那些看起来神秘或者有些不可思议的面部特征。这个词语通常在口语中使用,而且可能只在一些地区或者文化中流行。
四、星座真有那么邪乎?
我也刷到那个视频了,不能说星座邪乎,但是我遇到的水瓶男确实恋爱感受不是很好,大家也都是深受其害才导致,对这一类人的排斥而已
五、仪征有什么邪乎的地方?
鼓楼桥,经常死人,凶地。
六、中国知名注册会计师?
徐永祚(1891~1959年)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练习生出身,后回母校神州大学银行科任教,并担任《银行周报》总编辑。19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前,特聘徐拟订业务规程,会计制度和培训会计,后开设徐永祚会计师事务所,创办《会计杂志》、出版《改良中式会计》,其所创收付记账法,在商业会计中沿用至上世纪九十年代。
七、中国注册会计师缺口
中国注册会计师缺口:行业发展与人才短缺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各行各业的繁荣,而金融领域作为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缺口问题却日益凸显,这一现象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行业发展与需求增长
随着中国经济体量的扩大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日益严格,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会计行业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这也导致了对注册会计师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的职责
中国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群体,承担着企业会计核算、审计、财务管理等多项职责。他们不仅要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专业的职业操守,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人才短缺现状
尽管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不断增加,培训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但是注册会计师的供需缺口仍然较大。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另一方面,一些高校的会计专业教育与会计实务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导致毕业生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岗位。
应对措施与建议
为了解决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供需矛盾,需要行业部门、高校教育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强注册会计师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培训的投入,提高通过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会计工作。
结语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缺口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只有不断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八、中国注册会计师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是中国大陆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中注协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九、中国注册会计师职责守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活动,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维护公众利益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宗旨。公众不仅包括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客户,也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构、社会公众等其他可能依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以作出相关决策的组织或人员。这种依赖赋予注册会计师维护公众利益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利益可以定义为那些可能依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组织或人员的整体利益。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提高职业素养。
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不同组织或人员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在解决这些冲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正直诚实行事,并始终牢记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某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条款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到这些差异。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较为严格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某些规定可能会导致不当后果或不符合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相关监管机构咨询。
第五条 职业道德守则中的条款,按照其效力和使用方法,可以分为三类:
(一)要求或禁止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应当”或“不得”等词语,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特定情形下从事某项活动或行为,或者禁止从事某项活动或行为,除非出现与之相关的例外情况。注册会计师违反此类条款将被视为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
(二)鼓励或建议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可以” “鼓励”等词语,用来对注册会计师的活动或行为提供相关建议,不构成强制性要求;
(三)解释或举例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例如” “举例来说” 等词语,或直接陈述某项事实,用来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或举例说明, 以帮助注册会计师理解和掌握。
第六条 职业道德守则包括五个部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1 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确立道德标准;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2 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主要用于规范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即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3 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除独立性以外的某些具体情形,并针对在这些情形下如何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解决职业道德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时与独立性相关的要求;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5 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时与独立性相关的要求。
此外,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用于对职业道德守则中的相关术语作出解释说明。
第二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下列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
(二)客观公正;
(三)独立性;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五)保密;
(六)良好职业行为。
第八条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遵循某项基本原则与遵循其他基本原则存在冲突,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下列机构或人员咨询,必要时,这种咨询可以采取匿名形式: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相关监管机构;
(四)法律顾问。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解决冲突,或者在必要时与造成冲突的事项脱离关系(除非法律法规禁止)。上述咨询并不能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这一责任。
针对上述引起冲突的事项,本守则鼓励注册会计师记录该事项的主要内容、所作的咨询、最终的决定,以及作出这些决定的理由。
第二节 诚 信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诚信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居于首要地位。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沟通函件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存在下列问题,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
(一)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二)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而这种遗漏或含糊其辞可能会产生误导。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关联。
第十一条 针对本守则第十条所述的情形,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职业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恰当的业务报告(例如,在审计业务中,出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该条的规定。
第三节 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 如果存在对职业判断产生过度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与之相关的职业活动。
第四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独立性原则,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
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灵魂,是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而提出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5 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分别针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的独立性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团队的独立性。
第五节 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该原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获取并保持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二)做到勤勉尽责。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 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 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
第十九条 在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 职业判断。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即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并
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授权下从事专业服务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
第二十二条 在适当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使客户或专业服务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第六节 保 密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根据该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警觉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包括在社会交往中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特别要警觉无意中向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或近亲属泄密的可能性;
(二)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涉密信息保密;
(三)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保密;
(四)对拟承接的客户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五)在未经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或义务进行披露;
(六)不得利用因职业关系而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七)不得在职业关系结束后利用或披露因该职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
(八)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如果变更工作单位或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
第二十五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遵循保密原则,信息提供者通常可以放心地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其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信息,而不必担心该信息被其他方获知,这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第二十六条 在某些情况下,保密原则是可以豁免的。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会被要求披露涉密信息,或者披露涉密信息是适当的,不被视为违反保密原则:
(一)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例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其他证据,或者向适当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了客户的授权;
(三)注册会计师有职业义务或权利进行披露,且法律法规未予禁止,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
2.答复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询问或调查;
3.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包括职业道德要求;
5.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
下列因素:
(一)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法律法规是否禁止披露;
(二)如果客户同意注册会计师披露涉密信息,这种披露是否可能损害相关人的利益;
(三)是否已在可行的范围内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信息是否完整;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包括披露对象是否恰当;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七节 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良好职业行为原则,爱岗敬 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或良好职业声誉,从而可能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业务、职务或活动。
如果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认为某种行为将对良好的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则这种行为属于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 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他人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行为是否适当存有疑问,本守则鼓励注册会计师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
第三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职业怀疑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职业怀疑与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相互关联的。
第三十三条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保持职业怀疑是一致的。举例来说:
(一)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正直、诚实守信。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遵循诚信原则:
1.在对客户所采取的立场提出质疑时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2.当怀疑某项陈述可能包含严重虚假或误导性内容时,对不一致的信息实施进一步调查并寻求进一步审计证据,以就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恰当措施作出知情决策。
上述做法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从而有助于其保持职业怀疑。
(二)客观公正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
十、中国有多少注册会计师?
中国共有309841名注册会计师,其中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12278人,占比68.5%;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97563人,占比31.5%。整体增加了25057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在过去一年,仅仅增加了5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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