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共济药店准入条件?

513好学 2023-08-16 20:46 编辑:admin 258阅读

(一)取得统筹区内医保定点资格3年以上(含3年),近3年无违反医保规定被通报批评、重大违规扣款、中止医保或终止医保协议的及无投诉举报等情形。同时,定点零售药店上年度年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

(二)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如为租赁,应提供3年以上(即申报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3年及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

(三)有24小时视频监控,能够对购药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或确认,实现购药刷卡全过程视频监控,具备实时上传能力,相关视频资料至少保存2年;

(四)设置门诊统筹保障用药管理岗位,至少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确保营业时间有药师在岗,提供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

(五)足额配备医保目录内药品,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独立的医保药品分区,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用药标识;

(六)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所有经营品种购进、销售明细均应如实录入“进销存”管理信息系统。采购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药品电子监管码等信息;

(七)建立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档案应包含外配处方、购药清单、购药记录、药品配送凭证、代购(领)情况登记表;

(八)将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药品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保存2年,以备医疗保障部门核查;

(九)建立药品配送登记管理制度,包括配送方式、配送包装、配送清单、配送凭证、配送时间等内容,确保配送药品可查询、可追溯;

(十)所在统筹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