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银行,基本可以分为:
1、中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2、中国政策性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3、十六家代表性的商业银行:(北京的前枯银8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慧宴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烟台1家)恒丰银行;(上海2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杭州1家)浙商银行;(福州1家)兴业银行;(深圳2家)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州1家)广东发展银行。
4、其它中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所等。
比如:很多的城市商业银行,住房银行1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其它等等。
5、外资银行。
比如: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汇丰银行、英国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等等。
1983年9月7日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分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有:
中国工商银行主要办理工商信贷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以基本建设投资为主要业务;
中国银行以涉外信贷为主要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农业开发和建设;
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专败知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