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币是虚拟财产吗,法律与现实的深度解析

投稿 2026-02-23 1:00 点击数: 2

近年来,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的兴起,狗狗币(Dogecoin)凭借其“梗币”属性和马斯克等名人的助推,从小众的“网络迷因”一跃成为全球市值前十的加密货币,围绕狗狗币的争议从未停歇,其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便是:狗狗币究竟是不是虚拟财产? 这一问题不仅涉及法律界定,更关系到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与监管走向,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狗狗币的属性特征、司法实践及监管态度等多个维度,对此展开深度解析。

什么是“虚拟财产”?法律视角下的界定

要判断狗狗币是否属于虚拟财产,首先需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内涵,在我国,《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基本法律层面明确虚拟财产的受保护地位,但并未直接定义虚拟财产的具体范围。

根据学界通说及司法实践,虚拟财产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1. 无形性: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不具备物理实体;
  2. 价值性:具有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能够通过交易实现经济利益;
  3. 可支配性:特定主体能够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如转让、处分;
  4. 合法性:其产生和交易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简言之,虚拟财产是“以数字形式存在、具有经济价值且可支配的合法利益载体”。

狗狗币的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核心特征

狗狗币(DOGE)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加密货币,于2013年由程序员杰克逊·帕尔默(Jackson Palmer)和比利·马库斯(Billy Markus)创立,最初作为比特币的“恶搞”模仿,后逐渐形成社区共识和流通生态,从其本质和功能来看,狗狗币完全符合虚拟财产的核心特征:

无形性与数字存
随机配图
在性

狗狗币完全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中,其交易记录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存储,没有实体形态,用户持有的狗狗币本质上是区块链上的一串加密地址和私钥对应的权益,属于典型的数字资产。

价值性与流通性

尽管狗狗币最初被戏称为“梗币”,但凭借社区共识和名人效应,其已形成明确的市场价格,截至2024年,狗狗币可在全球数百家交易所与法币(如美元、人民币)或其他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自由兑换,具备极强的流通性和市场认可度,其价格虽波动剧烈,但不可否认其具有经济价值。

可支配性与排他性

用户通过私钥可完全控制自己的狗狗币,包括转账、交易、质押等操作,未经授权他人无法干涉,这种“谁掌握私钥,谁拥有资产”的机制,赋予了狗狗币明确的排他性和可支配性,符合财产权“支配性”的核心要求。

合法性争议与“灰色地带”

需要注意的是,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并非指其必须经政府批准,而是指其本身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我国并未明确禁止个人持有或交易加密货币(如比特币、狗狗币),而是强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如ICO、传销、洗钱等),个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持有狗狗币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未被禁止,其财产属性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司法实践:狗狗币作为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探索

尽管我国法律未明确列举加密货币为“虚拟财产”,但司法实践中已出现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视为“虚拟财产”并予以保护的案例,这些案例为狗狗币的财产属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杭州互联网法院比特币财产损害赔偿案”中,法院认为“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应受法律保护”,其持有者享有合法财产权益,在“北京某投资公司与王某虚拟财产交易纠纷案”中,法院亦认定“以太坊具备财产的基本属性,应受法律保护”。

这些判决的核心逻辑是:加密货币虽非法定货币,但因其具有价值性、可支配性和稀缺性,属于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其交易和处分行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受法律保护,基于此,狗狗币作为与比特币、以太坊类似的加密货币,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虚拟财产”具有充分依据。

监管态度:明确风险,但不否定财产属性

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以“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活动”为核心,但并未完全否定其财产属性,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同时强调“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需注意的是,“924通知”否定的并非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而是其“货币属性”及“金融活动合法性”,换言之,监管机构禁止的是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流通(如商家定价、支付结算),以及金融机构的参与,但并未否定个人之间持有、交易的财产权益,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交易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狗狗币虽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但其作为虚拟财产的权益在法律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只是其交易和持有需自行承担风险,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狗狗币是虚拟财产,但需正视其特殊性

综合法律定义、属性特征、司法实践及监管态度,可以明确:狗狗币属于虚拟财产,它具备无形性、价值性、可支配性和合法性(非违法性)等虚拟财产的核心特征,司法实践中亦将其纳入财产权益保护范畴。

狗狗币作为“梗币”和高度投机性的加密货币,其财产属性具有特殊性:

  1. 价值波动剧烈:受市场情绪、名人言论等影响极大,财产价值不稳定;
  2. 监管不确定性:全球各国对加密货币监管态度不一,政策变动可能对其流通和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3. 安全风险高:存在黑客攻击、诈骗、私钥丢失等风险,财产安全性较弱。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认可狗狗币的虚拟财产属性,不意味着盲目追捧,在参与相关交易时,需充分了解其法律风险和投资风险,遵守监管规定,避免陷入非法金融活动,立法和监管层面也应进一步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细则,为加密货币等新兴数字资产的规范发展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

狗狗币的虚拟财产属性,既是法律对数字时代新型权益的回应,也是技术发展对传统财产观念的挑战,在加密货币日益普及的今天,唯有以法律为锚、以风险为戒,才能在创新与规范之间找到平衡,让虚拟财产真正成为数字经济的“有益补充”而非“风险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