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挖矿陷阱,公安机关严打虚拟货币犯罪,守护数字经济安全

投稿 2026-02-17 18:42 点击数: 1

近年来,虚拟货币以其高收益的诱惑吸引着不少人加入“挖矿”行列,然而这一行为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与安全隐患,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挖矿”进行的非法活动,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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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虚拟货币“挖矿”:从“暴富梦”到“违法坑”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争夺区块链网络记账权,以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早期,一些人将其视为“数字黄金”的掘金工具,投入资金购买设备、搭建矿场,但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的逐步收紧,“挖矿”活动的法律边界日益清晰:它不仅消耗大量能源,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更可能成为洗钱、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的温床

2022年,某地警方破获一起利用虚拟货币“挖矿”洗钱案:犯罪团伙通过“挖矿”获取虚拟货币后,通过“跑分平台”将非法资金转化为虚拟货币,再跨境转移,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此类案件暴露出“挖矿”活动与上游犯罪的深度绑定,使其沦为不法分子逃避监管的工具。

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打击“挖矿”相关犯罪的多维行动

针对虚拟货币“挖矿”衍生的各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构建了“监测预警—侦查打击—源头治理”的全链条打击体系,形成强大震慑。

技术赋能,精准监测“挖矿”线索

公安机关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虚拟货币交易与“挖矿”行为监测模型,对异常算力聚集、大额跨境资金流动等行为进行实时追踪,某省公安厅网安部门通过分析电力数据与网络流量,成功定位一处隐藏在废弃厂房的“挖矿”窝点,当场扣押百余台“矿机”,涉案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

斩断黑产,打击“挖矿”关联犯罪

“挖矿”本身并非孤立行为,往往与上游的“黑产”形成利益链条,公安机关聚焦“挖矿”设备非法买卖、虚拟货币洗钱、黑客攻击“挖矿”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23年,公安部部署“净网”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虚拟货币相关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00余名,查扣“矿机”2万余台,涉案金额超300亿元。

协同治理,铲除“挖矿”生存土壤

公安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管、能源、通信等部门的协作,从“电力供应、网络接入、场地使用”等环节切断“挖矿”活动生存空间,对为“挖矿”提供场地的企业,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向“矿场”供电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形成“多部门联动、全方位治理”的监管格局。

以案释法:“挖矿”为何触碰法律红线

虚拟货币“挖矿”为何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其核心在于该行为极易触碰多项法律红线:

  • 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交易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挖矿”产生的虚拟货币通过场外交易(OTC)流通,易被用于洗钱、逃税等犯罪,违反《反洗钱法》《刑法》相关规定。
  • 破坏能源安全与生态环保:“挖矿”活动消耗大量电力,据测算,一个中等规模的“矿场”年耗电量可达数百万度,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新增产能。
  • 侵犯公民与企业合法权益:部分“挖矿”团伙通过黑客手段入侵他人计算机或服务器,利用他人设备算力“挖矿”,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有人以“云挖矿”“投资矿机”为名实施诈骗,侵害群众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远离“挖矿”陷阱,共同维护数字经济安全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社会公众:虚拟货币“挖矿”并非“致富捷径”,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得为“挖矿”提供场地、电力、设备等支持,要警惕以“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的诈骗活动,选择合法投资渠道,避免财产损失。

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环境,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理,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从“野蛮生长”到“全面监管”,虚拟货币“挖矿”的治理之路折射出我国对数字经济规范发展的坚定决心,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相关犯罪,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有力保障,唯有远离“挖矿”陷阱,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才能让数字经济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