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雇工人数怎么填?
按实际人数填写,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年度报告公示)的时候,个体户从业人数根据单位年底12月份在职员工人数据实填写。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可写1-N个,这个是没有什么硬性规定的。
二、手机上申报税务操作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在手机桌面上找到已安装好的图标,点击运营。
2、进入到界面后,点击“个人中心”先要注册一个账号,操作完成后。返回到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3、进入到办税界面后,会有不同的选项,点击专项附加填报中的“专项附加填报”。
4、进到专项附加界面,有6个不同的选项,根据个人的情况选择对应的条件即可,下面以“住房租金”这个选项为例。
5、把租房信息填写好后,选择申报方式中的“通过义务人申报”,在底部的请选择您的义务人选项中,选择你目前所在职的公司,点击提交即可。
6、如果在提交后查看到有信息填写错误的,可以进行修改重提
三、企业职工参保登记怎么填?
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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