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含义和过程什么是审计审计的具体步

513好学 2023-09-22 03:18 编辑:admin 108阅读

审计 有人认为审计(AUDIT)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审计的发展,审计和会计的区别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二是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 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三是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也即是经济活动价值方面;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四是方法程序不同,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记账、算账和报账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五是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 一手段.

审计的一般方法

一、 顺查法与逆查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按照审计工作的顺序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关系,有顺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一) 顺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分类审查的一种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检查,逐一核对.首先检查原始凭证,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再根据凭证核对,对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进行检查,最后以总账和明细账核对会计报表和进行报表分析,沿着“制证—过账—结账—试算”的账务处理程序,从头到尾进行的普遍检查.

此法由于审果工作细致、全面、完整,一步一个脚搏巧印地进行审阅核对,不易发生疏忽、遗漏等弊病.所以,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账目比较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采用顺查法较为适宜.其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1.顺查法的特点

由原始凭证开始,到账簿,最后到报表.

(2)侧重于账、表、单、证之间的核

(3)审查的乱贺重点是原始凭证的审查,以确定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注重记账凭证哗银派的审查,以确定数字计算的正确性和科目运用的适当性.

2.顺查法的优缺点

顺查法是从问题的起因查起,以资料相互核对为核心,审查全面而仔细,特别容易发现会计处理中的错漏与疏忽之处,同时也能取得全面而准确的查账效果.

(1)顺查法的优点.顺查法的优点在于查账之初,从检验原始凭证人手,然后逐项核对,方法简单,易于查对,如能耐心审核,不厌其烦,账目的细微错弊,均能揭露无遗,故其查账结果比较精确.

(2)顺查法的缺点.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掌握不住主攻方向,以致重大问题可能被疏忽.用这种方法查账抓不住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费时费力.

②如按时间发生顺序检查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就无法按照业务类别审查.查账人员遇到不同业务,就需要同时查找不同科目的明细账,不便于系统研究各类业务,分散查账注意力.

③不便于了解个别会计事项与其项目整体之间的联系.

④不便于进行专项查账或按业务进行查账分工,不便于按同类业务实行抽样查账.

(二) 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检查过程中逆着记账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通常先从记账程序的终端检查,从会计报表或账簿上发现线索、寻找疑点,然后逆着记账程序追根求源进行检查.如从会计报表查到会计账簿,再查到记账凭证,最后查到原始凭证,即从审阅、分析会计报表着手,根据发现的总是和疑点,确定审计重点,再来审查核对有关的账册和凭证,而不必对报表中所有项目,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索.

(一)逆查法检查的内容

第一,检查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并与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有关数字相核对,从中分析有关不正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第二,检查总分类账及有关资料,着重从明细分类账中检查性质特殊、容易隐藏问题的账项,或金额数字大、内容不清晰的账项,以及对应关系复杂、异常的账项,从中发现线索或疑点.

第三,检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了解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从凭证所列会计事项中,对情况复杂、对应关系不清、附件不全的记账凭证和内容不全、有涂改伪造迹象的或有疑点的原始凭证进行分析检查,找到发生的原始根据,彻底弄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二)逆查法的优缺点

逆查法是一种较为普遍采用的查证方法.其优点是:易于抓住重点,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可以集中精力检查主要问题,在时间上和人力上都较为节省.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降低审计成本.其缺点是: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才能胜任审计工作.如果审计人员分析判断能力较差,经验不丰富,特别是初次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往往在审阅报表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或分析判断不正确,以致影响审计的效果.如果查证人员对检查的重点问题判断失误,就会造成轻重倒置.同时,由于采用有重点的检查方法,对于会计凭证和账簿记载的差错和弊端,就不可能全部揭露出来,容易发生疏忽.

必须指出,顺查法和逆查法由于它们各有不足之处,因此,在审计实务工作中,应当注意将两者结合起来运用.即在顺查过程中可以采用一定的逆查方法,逆查过程中也可以采用一定的顺查方法.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可以取长补短,提高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率.逆查法与顺查法刚好相反,运用起来较省时省力且容易抓住问题的重点,但有时会遗漏重大问题,不便把问题彻底查清楚.在会计错弊查证工作中,不能机械呆板运用顺查或逆查,而应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般说来,查帐伊始,宜先运用逆查法,通过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的检查抓住会计错弊存在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确定的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帐簿并对其进行详查.在检查会计凭证和帐簿时,若为了证实某处记录是否存在会计错弊或错弊线索,可运用顺查法开始,从中再结合运用逆查法.总之,顺查和逆查可变换运用,顺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顺查,顺查与逆查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只有正确认识并处理顺查与逆查的关系,才能在顺查与逆查的灵活运用过程中,既尽快抓住会计错弊存在的重点环节,又及时、准确地捕捉住会计错弊的疑点或线

二、 详查法与抽样法

审计方法按照审查经济业务资料的规模大小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的大小不同,又有详查法和抽样法之分.

(一)详查法.又称详细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此法的优点是容易查出问题,审计风险较小,审计结果比较正确.缺点是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只对有严重问题的,非彻底检查不呆的专案审计,以及经济活动很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采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采用的.

(二) 抽样法.又称抽样审计,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借以推断总体有无错误和舞弊的一种方法,进而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的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运用抽样审计,若在所抽查的样本中没有发现明显的错弊,则对未抽取的会计资料可不再进行审查.反之,则应扩大抽样的范围,或改用详查法.此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审计的工作量,降低审计成本.缺点是有较大的局限性,如果样本选择不当,就会使审计人员作出错误的结论,审计风险较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采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通常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使审计结论有较大的可靠性.

在运用抽样审计方法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所选取的样本是否能够代表总体,否则就不能保证由抽样结果推断到总体特征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样本选取的方法有很多种,审计人员应结合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选用恰当的方法.常用的样本选取的方法有任意选样、判断选样和随机选样等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它们往往被结合起来使用的.

审计的技术方法

一、 检查

检查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核对.

(一) 会计记录和书面文件的审阅

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的书面文件进行审阅.通过审阅,找出问题和疑点,作为审计线索,据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审计程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会计凭证的审阅.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以审阅原始凭证为重点.

(1) 原始凭证的审阅.审阅时主要应注意:

① 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其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② 原始凭证的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经过统一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开发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是否注明,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有否单位的公章和经手人的签章.

③ 原始凭证的项目,包括抬头人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字迹有无涂改.

(2) 记账凭证的审阅.审阅时应注意:

① 记账凭证上所注明的附件张数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相符.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② 记账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制证人、复核人和主管人员的签章.

③ 记账凭证上所编制的分录,其应用的账户和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2、 账簿的审阅.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各种辅助账簿等.其中以审阅明细账和日记账为重点.总账除具有与明细账、日记账核对的作用外,其本身一般发现不了问题.因为总账的登记依据,主要是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它所反映的是汇总数字,不容易发现问题.审阅账簿时,应注意:

(1)各种明细账与总账有关账户的记录是否相符,有无重登和漏登情况.

(2)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规则,有无涂改和刮擦等情况.账簿登记错误,是否按规定的错误更正办法进行更正.

(3)更换账页或启用新账簿时,特别应注意其承上启下的数字是否一致.

(4)根据摘要内容,审阅账簿所登记的经济业务是否正常,如有疑问应进一步核对凭证.对于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账户,如暂付款、暂收款等,审阅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3、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应以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为重点.审阅时应注意:

(1)报表中应填写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无遗漏.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特别是审阅资产负债表,应注意资产总额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是否平衡,资产与负债各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正常等.

(2)报表的编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编表人和审核人等的签字盖章.报表中的合计、总计等计算是否准确,应填列的数据有无漏填、漏列或伪造.

(3)报表的附注和说明也应予以审阅,因为附注是报表有关项目的补充说明,不可忽略.

4、其他记录的审阅.其他记录虽然不是会计资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时也可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供作审计线索.例如,产品出厂证、质量检验记录,以及合同、协议等.

(二) 会计记录的核对

审计人员还要对账证、账账、账实和账表之间进行相互核对.通过核对证实双方记录是否相符,账实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跟踪审计.核对的内容如下:

1、账表核对.是指以报表项目与有关账簿记录进行核对,以查证报表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核对时,一般是以账簿记录核对报表项目.但在采用逆查法的情况下,则相反,应以报表项目来核对账簿记录.核对账表,主要是核对报表金额是否与总账和明细账有关账户的金额相符,以及不同报表之间的有关金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则应用其他方法查找原因.

2、账账核对.是指以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相互核对.如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通过账账核对,查证双方记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进一步抽查凭证,进行凭证核对.有些账簿记录的本身也应进行核对.如核对总账各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等.如果不符,说明登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核对账证.

3、账证核对.是指以明细账和日记账的记录同记账凭证相核对.通过核对,证明所有凭证是否都已记入有关账簿,有关重记或漏记情况,以及账簿记录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与其作为记账依据的记账凭证相一致.一般说来,账账核对结果如属正常,可以不再进行账证核对.

4、账实核对.是指以明细账记录与实物相核对,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以实存数为准,来调整账面记录.核对时,可以由两人配合进行,即由一人读账,另一人对账.这样,可以发现重登、漏登和差错等情况.对于已经核对无误的账目,审计人员应在原记录的右方作出一定的标记,以免以后重复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账目也应作成标记,以便今后原审计人员或其他接替人员进一步加以审查.

通过核对,找出差错,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不小,无意造成的;还是有意地弄虚作假,进行违法活动.对于后者,审计人员还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查证核实.

二、 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对资产进行盘点是验证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重要方法.

盘点的方式有突击盘点和通知盘点.前者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的盘点.后者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财产物资等的盘点.盘点对象如果散放在几个地方的,应同时进行盘点,以防被审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移东补西.对已经清点的对象应作好标记,以免重复盘点.

一般而言,盘点工作应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于重要项目,审计人员还应进行抽查.但抽查时,必须有原经管人在场,并作好抽查记录.

盘点结束,审计人员应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编制盘点清单,并根据盘点的溢缺数,调整账面记录.盘点清单即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审计人员监盘实物资产时,应对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三、 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咒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 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 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数字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准确无误.计算工作虽较机械、繁琐,但意义重大,不可等闲视之,因为数字计算错误,或故意歪曲计算结果,将对会计资料的正确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计算的内容包括凭证中的小计和合计数、账簿中小计、合计和余额数,报表中的合计、总计的比率数,以及有关计算公式的运用结果等.特别是对账簿中的承前和续后的合计数,必须重算,以防记载人员假造数字进行舞弊.

六、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对于异常变动项目,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审计程序,以获得必要的审计证据.

分析性程序常用的方法有绝对数的比较分析和相对数的比较分析两种方法:

(一) 绝对数的比较分析

绝对数的比较分析,是通过某一会计报表项目与其既定标准的比较,判断其差额的程度是否在正常合理范围,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绝对数比较分析中的既定标准,可以是本期的计划数、预算数或审计人员的计算结果,也可以是本期的同业标准.在绝对数的比较分析中,若发现可疑之处,则应扩大审查范围,证实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现象.

(二) 相对数的比较分析

相对数的比较分析,是通过对会计报表中的某一项目同与其相关的另一项目比所得的值与既定的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相对数的比较通常主要是对被审单位一些财务比率指标的比较分析,例如流动比率、速动比例、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净资产利润率等.审计人员应结合被审单位所处的行业背景、生产规模和经济环境等具体因素,判断所得的各项比率指标是否出现异常,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决定是否有扩大相应审计查范围的必要

各种审计方法之间及其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各种审计方法都有它们的适用范围和特写目的.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又是互相配合使用的.如上所述,审计的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等多种.这些方法在具体运用上,有时应该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选用审计方法应该因事、因时、因地而异,不能机械地只使用某一种审计方法.比如,在采用技术方法中的监盘时,应该针对财产物资的类别来考虑应该结合使用哪一种审计方法.如对于贵重物品的盘点,为了保证重点,使它不发生漏盘,应该结合运用一般方法中的详查法.但对于大堆散放的沙石料,实行全面盘点有困难,同时,为了节省人力和时间表,则可与一般方法中的抽样法结合使用.又如,一般方法中的逆查法,由于它是先由审阅报表开始,根据报表项目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再采用抽样法作进一步审查.所以逆查法一般是与抽样法结合使用的.但对抽查中的重大问题,应扩大审查的范围时,则须采用详查法.

在各种技术方法中,有时也需要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不能单用一种方法.例如,在会计报表的审计中,若采用检查法,发现问题和疑点,就应结合其他方法深入追查其原因;对账表、账账和账证之间进行检查核对时,也可以采取查询和函证方法,通过口头询问或运用函证与往来客户进行核对.对于性质严重,金额较大债权债务也可派专人外调或委托当地的审计机构就地检查.对于审计技术方法中的分析性复核而言,其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的应用相当广泛.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必须运用分析性复核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在审计实施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以收集与账户余额和各类交易相关的证据;在审计的终结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用于对被审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最后的复核.但是分析性复核运用的前提是必须保证报表指标正确性,这就需要结合采用检查、函证和计算的方法.而对于一般方法中的顺查法和逆查法而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也应结合起来使用,以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由此可见,各种审计方法不是孤立的,而是可以相互结合、灵活运用的.审计方法与审计质量的关系甚为密切,它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关键.审计方法如果选用不当,必然会影响到审计的质量.因此,结合各种审计方法的特点和审计工工作的要求、因事、因时、因地地选用适当的审计方法,是搞好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作用,保证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

审计方法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审计按照各种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审计,其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有所不同.不同的审计方法有其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这就决定着各类审计在其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选用与其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换句话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审计方法与各类审计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不能取得正确的审计证据,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例如,在按审计范围分类中的全部审计,由于审计范围广泛,采用详查法,实行全面审查,工作量太大,费时费力,且其效果不一定优于抽样法.因此,除规模较小、管理混乱、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可以采用详查法外,一般以采用抽样法为适宜.又如局部审计,特别是专案审计,由于审计范围不大,审计工作量不繁重,为了保证审计质量,一般可以采用详查法,进行全面审查.这里所以提“一般”,说明它还有例外的特殊情况,这就需要国事、因时、因地,来确定其应选用的审计方法.具体地说,详查法有时可转化为抽样法.抽样法有时也可转化为详查法.譬如,局部审计对于已发现的情节严重的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可以扩大其审查范围,采用详查法进行详细审查.全部审计对于大量的、金额不大的审计事项,可以采用抽样法进行抽样审计.又如,在按审计工作进行时间分类中的事前审计,由于它的审计内容,一般是对计划、预算、基建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审查,一般可以采用分析性复核.事后审计的审计内容,是对期末财务报表的审计,一般可以采用检查、查询和函证等审计方法.事中审计是以内部审计的日常任务为审计内容,它应采用的审计方法就比较广泛,基本上包括所有的技术方法.又如,在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中的财政财务审计,由于它是全部审计,审计范围广泛,因此,它的审计方法,一般采用抽样法.但有时对某些审计事项也可采用详查法.财经法纪审计的审计范围一般是局部审计,它的审计方法一般采用详查法.经济效益审计的审计范围也是局部审计,它的审计方法一般则以抽样法为主.

各类审计虽各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交错的.因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是相互结合使用的.而且只有按照不同类型审计的特点,结合使用与其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

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既可用于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又可用于对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内部审计的特点 第一,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个单位内部。 第二,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 第三,服务的内向性和相对的独立性。 第四,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1947年第一次提出了内部审计定义,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2001年IIA最新的第七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帮助组织或磨实现其目标。 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对称。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独立机构和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前和事后的衫行斗审查和评价。这是为加强管理而进带埋行的一项内部经济监督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特点是:①范围和作用的侧重面有所不同。内部审计既要审查会计帐目、会计行为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更要注重审查企业的产供销等各项经济活动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业务活动;不仅要实行事后审计,而且更注重实行事前审计;既要查错防弊,起防护性作用,更要注重为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建议,起建设性作用。实施内部审计,有利于监督部门、单位遵守政府的制度法令,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协助内部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护财产安全完整,经济而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并保证经济信息的正确、可靠。②从工作深度上看,内部审计机构是部门、单位常设的专职机构,熟悉部门、单位内部的情况,并有充分时间有针对性地做细致的审查。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互合作,互为补充,是当代审计的一大特点。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可为外部审计提供可信赖的资料,减少外部审计的工作量。在中国,内部审计不仅是部门、单位内部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作为国家审计的基础,被纳入审计监督体系。 内部审计机构在部门、单位内部专门执行审计监督的职能,不承担其他经营管理工作。它直接隶属于部门、单位最高管理当局,并在部门、单位内部保持组织上的独立地位,在行使审计监督职责和权限时,内部各级组织不得干预。但是,内部审计机构终属部门、单位领导,其独立性不及外部审计;它所提出的审计报告只供部门、单位内部使用,在社会上不起公证作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