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某日清晨,周先生像往常一样,准备开车去上班。但当他看到自己的车时,被眼前见到的一切惊呆了:自己的爱车,原本纯白色的整个左侧车厢被烧成了黑色,焦化的油漆一块块掉落在地上。几分钟后,回过神来的周先生,才拨通报警热线。几天后,警方凭借小区监控录像,抓获了纵火者。
虽然纵火者落入法网,但周先生却没高兴得起来。一方面,他急于为自己的损失找人埋单;另一方面,又吃不准因他人纵火造成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带着疑惑,周先生向《保险周刊》求助。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车险保单所载,因火灾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从条款分析来看,保险公司应该予以理赔。
为稳妥起见,笔者又向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求证。该保险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人纵火导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周先生应尽快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登记,由保险公司理赔员进行事故查勘定损。申请理赔时,周先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故定损单、维修发票以及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的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向纵火者索赔。
经询问专家得知,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保险公司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若保险公司向第三者实际取得的赔偿金额大于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则必须将超过部分的金额退给被保险人。有些保险公司会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代位求偿权不论赔付前还是赔付后都可以行使,这种约定只有利于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但这与代位求偿权的理论是不相符的。
二、保险案例分析?
不赔。可以找工伤保险赔。
三、生存保险案例分析?
生存保险是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确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期间内,每隔多长时间,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则领取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就要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生存保险一般常见于有分红性质或者年金性质的保险险种。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案例】
刘太太的宝宝几个月大了,在了解到现在很多父母都给孩子投保教育金保险,其实就是给孩子存了个帐户,每年坚持存入,到孩子将来读书或结婚创业时,至少有了基本的资金储备。特别是每年孩子收到的压岁钱等,给他存起来将来就是一笔不菲的资金了。
考虑到自己也是存不住钱的人,这种方式可以强制性给孩子存一笔钱,非常合适。于是给孩子购买了泰康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险,每年交6680元相当于一个月存556元,,缴费10年,则刘宝宝可获得以下保障:
若孩子到达12-14岁,每年领取2000元初中教育金,三年合计6000元领取;
若孩子到达15-17岁,每年领取4000元高中教育金,三年合计12000元领取;
若孩子到达18-21岁,每年领取6000元大学教育金,四年合计24000元领取;
若孩子三十岁时可再一次性领取50000元,刚好可以作为孩子创业费用,另外三十年的红利积蓄下来,也是一笔不菲的资金。
若是选择了白血病保障,不幸发生少儿高发的白血病时,除了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教育金保险金给付继续有效外,还可获得10万元的白血病保险金用以治疗。则所交总费用为每年交6720元相当于一个月存560元,缴费10年。
若不幸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身故,根据身故时身故保险金的价值领取身故保险金。
如此以后,刘太太对于刘宝宝未来的教育金可算是安排好了。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知道: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单规定的日期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即被保险人生存是给付保险金的唯一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并不退还所交保险费。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生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目前市面上一般采用组合险种的方式推出,一般常见于儿童教育金。
四、保险理财规划师靠谱吗?
本质上就是保险从业人员,将保险与理财、风险功能相挂钩。
首先看他是哪个公司的,更建议选择保险经纪公司的,因为保险公司的人都只能说自家的产品好,但不一定适合你。保险经纪公司对接多家保险公司,选择的空间更大。
其次,看个人。每个行业都有优秀的也有不行的。从他的学历、经历以及展示出来的内容判断是否合你意。可以接触试试,但切记结合合同条款,了解清楚所购买产品的内容(特别是年金险,不要被预期收益所蒙骗,一定要看合同中规定的保底利率是多少)。
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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