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交接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特别是对以前的账目要怎么注意清查?(年份较多,明细较多)?
如果你要接的是一个烂摊子的话,我想无论再怎么查也查不清以前年份的明细,况且以前年度的已经结账,他们无权让你对以前年度的会计资料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是有规定吗,移交人员应该对他在任期间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你接的时候,最多是本年内的,所以移交清单要列清楚,尤其是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一定搞清楚,还有贵重物品一定一个一个打开看确认不是空盒,至于公章、发票、密码要一一确认,尤其密码可以当场改成新的。
为了自己以后工作少些麻烦,所以越清楚明了越好,能在移交清单上注明的都详细的写明。
别忘了找监交人。
会计档案移交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会计档案移交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下面是我分享的会计档案移交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快来看看吧!
(1)单位因为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
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的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单位合并
①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DD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DD仍应由原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DD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4)个人交接时DD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5)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6)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DD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7)单位分立
①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DD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
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DD协商后的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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