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公务员
残疾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但是部分对身体条件有要求的岗位
因为,公务员录用关乎政府公信力,是干事创业的基石,必须公平、公正、公开,现实而言,就算是残疾人,也可能存在找关系、开后门、量身招聘的问题,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回馈,也是应有之举。
虽然说,最好的“不歧视”,就是平等对待,将残疾人当成普通人一样去相处,但这一说法,更多指向于我们每个人的言行修养,在社会层面上,必须要承认的现实是,残疾人在各个方面都面临着比普通人更多的困境。
所以,帮助残疾人就业,不仅仅是要敞开大门,让他们拥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更要客观地考虑到他们所面临的诸多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否则,让本身先天有弱势的残疾人,和健全人一起以同等条件参与激烈竞争,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所以,拿出部分符合实际条件,能够让残疾人也发挥所长的岗位,给予定向招录,既体现了更为广泛意义的公平,也散发出社会文明的温度。
公务员岗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对于整个社会也是一种示范和呼吁。
公务员考试的定向招录残疾人的岗位有何要求?
简章中关于某类某级残疾的描述,依据的是《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规定的残疾种类和等级。
报考该类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对于肢体残疾中归入的侏儒症,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的解释“是由于垂体分泌生长素不足造成的,属于内分泌疾病,应按体检不合格结论”,故侏儒症患者不符合定向招录肢体残疾四级人员的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