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立法的影响因素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组织。
公司通常是指股东依公司法设立的经营性的组织,是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者的联系:公司和企业的概念在外延上是交叉的:企业包括公司,公司的多数是企业;而公司未必都是企业,企业也不都是公司。
二者的根本区别:从不同的角度来描述某一团体或组织的特性:公司的概念着重反映某一组织的经济法律地位及其成员和资本的联合性,较具有法律性;企业的概念则是着重反映某一组织具有经营的性质,较具有经济性。
未来我国企业立法的取向:根据开放、公平、竞争的大市场原则的要求,围绕资本形态和出资者责任对市场主体进行科学的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企业法框架,将是我国企业立法的主要取向。
二、简述电子商务法律遵循的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法律遵循的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法律应该在电子商务法律体系长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在遵循和体现的过程中形成,在国内外各类电子商务单行法当中都遵循着这一原则。
当然在新的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也应该遵守此类原则,只有这样才是科学的、合理的,但就现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来看,统一的、被广泛接受和承认的电子商务法律原则还没出现。也就是说现在在电子商务立法、司法实践过程中,虽然已经自发的形成了一些被立法者广为遵守的指导性原则,但是现在还没有人对这些指导性原则进行系统的研究,这一点相对于电子商务立法研究来说是研究比较滞后的一块。
三、电子商务立法的出发点
创造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该文即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分析电子商务这种新型交易模式的虚拟性、无纸化特点,借鉴国际组 织、国外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经验...
四、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有哪些啊
电子商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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