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保定市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公告

513好学 2023-09-04 03:18 编辑:admin 176阅读

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已经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11年保定市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5日;资格审核时间:7月11日至7月15日;考试时间:10月16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弯态宴通知》(冀人考发[2011]3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10月16日

考 试上午 0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中、初级)

下午 2:00—5: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物 (中、初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包括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②2001年8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

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我、助理技术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⑦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在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历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考务中心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5日,网址www.hebpta.com.cn。

资格确认和交费时间: 7月埋银11至15日,地址: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话:3355056

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和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的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各二份分开订好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核人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并且复印件由单位人事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所打印报名表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人事处公章,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汇总后携带证件的原件统一按规定时间报到行政服务中心。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五、违纪处理规定: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

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①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闭迅②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③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考生注意事项: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实施。考生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地可集中征订。

1、《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0年版)及其增订本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阜城门北大街17号(100037)

联系人:李平

电话:(010)88390762、68363660

2、《2011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1年版)、《出版专业事务》(中级,2011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457号(200040)

联系人:刘雅琴(团购)电话:(021)62890187、62472088-244、62890187(传真)

周南叶(个人邮购)电话:-252

3、《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1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1年版)由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20楼

联系人:喻亮 杨舵夫 叶汉平

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

附件: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请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下载)

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